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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2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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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军曾在一次公开演讲中表示:创建小米最困难的是寻找合伙人。不管是选择合伙人,还是股权分配,这是每一个创业公司绕不过去的难题。解决好了可造就一支超强团队;解决不好,所谓创业往往是一地鸡毛。

创业生死关:合伙人的选择与股权分配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陆伟

创业生死关:合伙人的选择与股权分配

从估值上亿到一夜分家的明星初创公司“泡面吧”,到因为股权纠纷散伙的“西少爷”,无数初创公司死在股权分配问题上,狂热的互联网创业潮催生了众多年轻且优秀的创业者。类似“泡面吧”和“西少爷”这样因为股权纷争而散伙的创业团队,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什么样的人适合一起创业?合伙人的选择要注意哪些问题?我们认为创业选择合伙人必须看两点:一是价值观一致和事业方向认同;二是能力资源互补。

为什么要找合伙人?因为参与创业的每一个合伙人,应该是优势互补且在创业过程中不可替代,可替代的合伙人都不要,即使私交很好。在个体选择上,首先是要选择自己熟悉和了解的人。例如你的同学、同事或你信任的人推荐的朋友,创业初期的强执行力,往往来自于创始团队的相互熟悉与信任。

在股权分配方面,美国素有的做法是,几个创始人平分股权,实践证明这样的公司也能做起来,但在中国正相反,能够做起来的公司,更多是一股独大。比较成功的模式是,有一个大家都信服的大股东作为牵头人,他是公司决策的中心,对公司承担最大的责任。另外,搭配1—2个占股权10%—20%、与大股东的能力和资源形成互补的合伙股东,能发出跟大股东不同的声音,并对公司有一定的影响力。基于这样的一个模式,既保持有不同的意见,又有人拍板和承担责任。

投资人在投资早期项目的时候,通常认为比较好的股权结构是:创始人50%—60%+联合创始人20%—30%+期权池10%—20%。这里常见的一个问题是,很多创业者认为点子是自己提出来的,所以自己理所应当占据最大的股份,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误区:创业是一个艰苦的多年过程,而不是一个点子。点子本身都是靠做出来的,过程中充满了各种的试错和调整,创业项目能够成功,所有的产品和业务与当初最早的点子相比,早已面目全非。如果点子提出者在公司成长过程中无法做出真正的贡献和价值,其他创始人很大可能因为分配不公而抛弃你另立炉灶。

在谈股权分配时,最核心的原则是“契约精神”,最根本的是要让所有人在分配和讨论的过程中,心里感觉到合理、公平,从而事后忘掉这个分配而集中精力做事。创始人最好能开诚布公地谈论自己的想法和期望,任何想法都是合理的,只要赢得你创业弟兄们的由衷认可。

很多时候,创始人不愿意谈论股权分配问题,这个话题不容易启齿,所以他们要么完全回避这个问题,要么只是说一些模棱两可的约定,比如“我们是平等的”、“先做事其他好商量”等等。如果有3个或3个以上的创始人,这种讨论就变得更加困难了。创始人普遍会犯的错误是:没有在第一天就把股份的分配问题谈清楚,并写下来。股权的分配等得越久,就越难谈。随着时间的推移,每个人都会觉得自己是项目成功必不可少的功臣,关于股权分配就变得越难进行。

在这里,涉及一个“股份绑定”问题。在美国,初创公司一般对创始股东的股票都有关于股权绑定(Vest-ing)的机制设置,公司股权按照创始人在公司工作的年数或月数逐步兑现。任何创始股东都必须在公司起码做够1年才可持有股份(包括创始人)。好的股份绑定计划,一般按4—5年期执行,例如4年期股份绑定,第一年给25%,然后接下来每年兑现25%。这个事容易忽略。如果股权已经分配好,忘了谈这个事情,大家必须坐到一块,加上股权兑现的约定。

中国的创业公司不执行“股权绑定”很普遍,后果可能就很严重,甚至直接导致项目失败或公司倒闭。你看到有些公司的几个创始人,没日没夜地工作了好几年,但有些混蛋在加入没几天后就离开,且拥有公司股份,这是因为,他的股权从进门那一天起就开始拥有。因此,没有“股权绑定”条款,派股份给任何人都是不靠谱的!

对于创业者来说,“股权绑定”的一个显要好处是:它能有效平衡合伙人之间出现股份分配不公平的情况,例如最初订立的股权分配比例更多是拍脑袋,但项目进行一段时间之后,发现之前股权分配较少的乙对项目的贡献或重要性,比股权分配较多的甲要多,董事会可与甲乙商量后做决议,避免一些创始人离开公司以后手上一直还有公司股权,不劳而获。没有经历过股权纠纷的创业者,都不喜欢vesting,因为担心自己一旦在项目中发挥不出真正的价值而失去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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