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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8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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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水十条”拉动经济功效不宜盲目乐观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莫开伟

对“水十条”拉动经济功效不宜盲目乐观

我国是全球最缺水国家之一,《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江湖水源、黑臭水体、工业废水、城市和村镇生活用水等提出了未来15年治理目标。而由“水十条”衍生出的产业投资无疑是巨大的。有专家大胆预测,在未来5年内,“水十条”将拉动总投资2万亿元,新一轮环保投资“盛宴”将开启。

这些预测数据出笼,从表面上看,令人振奋,但如果稍加思索,从“水十条”主客观多种因素分析,可能就会对这些预估数据的现实可能性大打折扣。

一方面,水污染防治具有跨区域性和整体协调性,需几省或数十省全力配合,才能见效。而在治水效益前景不明确情况下,加之各地财政收入状况不一样,地方在各自行政区划内治水责任就不会明确,治水效果就会被大打折扣。

另一方面,水污染防治与地方经济发展形成较大矛盾,越是经济发展地区,污水排放相对较多,这是水污染防治最需逾越的利益障碍。“水十条”明确狠抓工业污染防治,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企业”,同时制定造纸、焦化、氮肥等十大行业整治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这些相关企业,如果属小企业关停相对好办;如果是大企业,通常是很多地方经济支柱产业、重要财政收入来源和就业场所,环保部门在监管工存在担忧,也面临着行政级别低于地方国企有心无力的窘境。

再一方面,民间投资与收益不匹配,靠财政投入困难较大,水污染防治如期完成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众所周知,目前靠财政拿出2万亿投资资金,很不现实。一是财政收入增长因经济下行出现23年增幅首次减缓,财政收入增长乏力;二是各级地方政府头上悬着20多万亿债务,地方政府面临较大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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