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认为,国家住房银行一旦成立,可能会在政策方面获得一些商业银行所没有的支持,未来其对商业银行所产生的竞争不可小视。
住房银行设立投石问路
商业银行提前布局“抢地盘”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朱虹
住房银行设立投石问路商业银行提前布局“抢地盘”
CNS供图
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司长张其光近日撰文称,国家住房银行成立条件成熟。专家认为,通过改革国内公积金制度,成立国家住房银行,可以为普通家庭购房者提供低息贷款,促进经济发展,还可在一定程度上推进国内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不过,亦有业内人士认为,国家住房银行一旦成立,可能会在政策方面获得一些商业银行所没有的支持,未来其对商业银行所产生的竞争不可小视。
短期内成立可能性小
张其光近日撰文称,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基础,设立政策性住宅金融机构(或可定名为国家住房银行),是增加住房消费需求的有效措施,应抓紧组织实施。
中国银行相关专家对《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国家住房银行成立条件确实已经成熟,而且业内此前也一直呼吁成立相关机构。因为通过改革国内公积金制度,成立国家住房银行,可以为普通家庭购房者提供低息贷款,从而减轻民众经济负担,稳定房地产刚性需求,促进经济发展。
“目前还没有听到国家将设立住房银行的相关消息”,建设银行内部人士对《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不过如果真要成立国家住房银行,其经营范围也应该是有针对性的。
平安银行高管对《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要成立国家住房银行,并不是短期内能够完成的。这涉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批、相关公积金制度的改革以及软硬件设施的配备等,而且还涉及人才的储备和招聘,所以这将是一个涉及面较广,时间较长的事件。预计短期内该银行成立的可能性较小。
业内人士指出,国家开发银行去年便已经筹建了住宅金融事业部,为棚改和保障房建设提供资金。但与国开行主要针对保障房、基础设施和开发商解决贷款需求的定位不同,国家住房银行应更着眼中低收入购房者,发挥普惠性金融作用,满足他们的住房需求。
尝试“按揭-MBS-两房”模式
中国银行专家进一步指出,更为重要的是,国家住房银行成立后,可在一定程度上推进国内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中国需要类似美国“两房”的机构来发展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国家住房银行成立后,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或发行长期债券筹资,向银行购买住房贷款,促使银行提供更多的住房按揭贷款,使购房者获得更有力的住房信贷支持。
央行4月3日发文宣布,合格机构可以向央行申请注册,并在注册有效期内自主分期发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在该“注册制”确立前不久,银监会刚将信贷资产支持发行资格由“审批制”放宽到“备案制”。而仅仅时隔两天,4月5日,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司长张其光就撰写文章指出,我国设立国家住房银行,条件已基本成熟,设立住房银行意义重大。这紧密接连发布的信息,让业内人士不禁产生相关联想。
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6月底,我国个人购房贷款余额10.74万亿元,作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MBS)潜在的存量资产,一旦我国MBS启动,将可以撬动超过10万亿元的庞大沉积资产,使之进入房贷渠道。
市场分析认为,信贷资产支持发行实行注册制,有利于做大MBS规模,盘活银行住房抵押贷款资产。同时,国家住房银行如果设立,将显示中国尝试通过“按揭-MBS-两房”的试水模式,稳定当前频频下降的房价。
商业银行提前布局应对竞争
业内人士指出,因为房贷业务重合,住房银行一旦建成,应该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商业银行构成竞争。对此,中国银行专家对《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无论是房贷,还是MBS,这都是国内商业银行的已有业务,而且国家住房银行一旦成立,可能会在政策方面获得一些商业银行所没有的支持,所以其对商业银行所产生的竞争不可小视,预计将来会有更多银行布局以应对潜在冲击。
平安银行一位高管对《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是未来趋势。面对国家住房银行这匹有可能突然杀出的“黑马”,国内商业银行应该尽早做好与其在相关业务方面竞争的准备,包括相关政策研究、战略制定、资源投入等。
据悉,为应对国家住房银行可能产生的竞争,不少银行已经按捺不住,计划研究推出相关产品。招商银行成为首个“吃螃蟹”的银行,该行的“招元2015年第一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RMBS,MBS的重要组成部分)”日前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招标发行。业内人士分析,招行此举为国内商业银行应对国家住房银行潜在竞争开了个好头,预计商业银行将会有更多相关产品陆续发行。
不过,莫尼塔(上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研究员陈立新对《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如果国家住房银行能够成立,其对于国内商业银行的房贷业务影响还难以预计,因为这要看该银行具体将涉及哪些房贷业务,其开展业务有哪些条件以及其占有的市场规模如何。
上述建设银行内部人士则认为,国内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之一,而且房贷仍是商业银行的优质资产。虽然国家住房银行有可能获准发放低息贷款,这将对国内申请房贷的人们产生很大吸引力,但是申请人可能需要满足一些特定条件,或者该银行在试营业期间,有相关业务范围及经营地点的限制也不一定,所以该银行完全抢占房贷市场的可能性极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