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职工的关系
应相辅相成、共同发展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李燕明
企业与职工的关系应相辅相成、共同发展
劳动关系事关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是企业内部重要的民事关系,劳动关系是否和谐,直接关系企业能否正常运转。中央企业一定要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的主要内容,加强企业劳动关系建设,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企业制度建设和落实,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环境。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职工的智慧和创造,正是千千万万名普通职工的辛勤努力,才成就了企业的发展,创造了社会的财富;同样,职工个人的发展也离不开企业,企业为职工提供了衣食所需等物质条件,也为职工施展个人聪明才智提供了舞台,满足了职工实现个人价值的精神层面的需求。如果说企业是艘大船,那么职工就是这艘大船上的水手,大船的航行依赖于水手,水手的安危也系于大船,企业和职工的关系是相辅相成、共同发展的。企业要主动关爱职工,尊重职工,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激发职工热爱企业,为企业发展群策群力;职工也要通过努力工作来回报企业,促进企业和个人共同发展。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劳动关系的主体及其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元化,劳动关系的矛盾已进入凸显期和多发期。在实践中,我们发现生产经营好的企业,往往劳动争议较少,越是生产经营差的企业,劳动争议尤为多发,积累的历史遗留问题更为突出。一方面与其管理水平相关,另一方面也说明,劳动争议的解决是需要企业有一定的物质基础的。我们常常说“拿时间换空间”,就是希望暂时搁置一些问题,让企业通过这段时间大力发展。企业发展了,有经济基础了,许多问题也会迎刃而解;如果企业忽视了发展,或者说没有处理好长远发展和眼下消费的关系,透支了发展的潜力,那么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企业没有了,职工的利益就失去了保障的基础。
(作者系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企业领导人员管理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