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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版            特刊
 

2015年4月14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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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来源:中国企业报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上接T01版)

一是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提高贯彻落实《意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动员和组织企联系统以及广大企业学习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总结企业典型经验,并加以宣传推广。

二是要增强劳动关系协调能力。要继续加强企联系统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特别是要向县、区级延伸。要加强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充实力量,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善。

三是要加强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工作。要整合系统资源,加强沟通协调,完善维权网络建设和维权工作常态化机制建设,加大对企业维权业务指导和法律服务的力度,及时反映企业合理诉求,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

四是要提高为企业和企业家服务的水平。围绕《意见》的要求,丰富服务内容,拓宽服务领域,促进企业不断提升管理水平,特别是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力度,引导企业紧紧依靠科技进步提升竞争力,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中国企业报》: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三方在利益诉求方面是否会出现差异、分歧甚至是矛盾?如何协调和化解这样的分歧与矛盾?

李德成: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是政府、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就劳动关系各种事项与问题进行沟通和协调的重要渠道与平台。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企业和劳动者的根本利益和长远目标是一致的,因此三方在整体利益诉求上不存在根本的、不可调和的分歧与矛盾。

当然,在具体的利益诉求方面,难免产生区别和差异。这就需要通过协商机制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找出双方利益的结合面和平衡点,努力实现双方的合作共赢,这也是三方机制的主要特点和优势。

《意见》充分肯定了三方机制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的作用,并对加强和完善这一机制提出了更高要求,指出,“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组织体系,建立健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联合会、工商联合会等企业代表组织组成的三方机制。完善三方机制职能,健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重要作用。”中国企联要认真履行企业代表组织职责,在政府主导下,与工会、工商联密切配合,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从而为企业健康发展、职工权益依法维护和整个社会和谐繁荣提供坚实基础和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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