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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4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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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难保“万无一失”

孙赵兵(申万宏源证券分析师):

来源:中国企业报  

存款保险难保“万无一失”

备受关注的《存款保险条例》将于5月1日实施。不用怀疑,随着《存款保险条例》的正式实施,存款人的利益不但有了法律保障,并且对化解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促进银行间公平竞争,以及推进利率市场化都是大好事。但是,制度实施后的消极影响也不容忽视。

制度其最根本的问题在于它可能诱发道德风险。一方面,存款保险制度的存在,使存款者的风险意识下降,尤其在利率市场化实现后,他们就可能不顾银行风险,将钱存入愿支付高存款利息的银行;而商业银行本身,其风险约束机制也会因此弱化,他们可能为追求高额利润而过度投机。

在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后,四大国有银行可能还有特殊问题,他们可能以政府为后盾,无偿享受政府提供的保险。如果不把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纳入这一体系,那么由于保险基金数额小、范围狭窄,就很难保证银行资金发生大量损失的时候对储户进行赔付。

再者,此制度有可能鼓励银行铤而走险。因为银行知道,一旦遇到麻烦,存款保险机构会挽救它们,特别是当一家银行出现危机而又没被关闭时,所有者便用存款保险机构的钱孤注一掷,因为这时风险全由承保人承担。那些资金实力弱、风险程度高的金融机构,因此会得利,而经营稳健的银行会在竞争中受到损失,从而给整个金融体系注入了不稳定因素,这无疑与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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