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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版            中国园区
 

2015年3月31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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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新双翼:产业园区融汇东盟市场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杨宙飞

中国企业新双翼:产业园区融汇东盟市场

当前,中小企业走出去困难重重,一方面企业缺乏专业人才,不熟悉国外投资环境,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另一方面企业之间存在恶性竞争,不仅造成自身的经营失败,而且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企业的整体利益。中小企业如何更好地保护自己,抱团走出去?园区为企业提供了相对封闭的局部优化环境,通过完善的基础设施、优惠的政策、高效的管理与专业服务,成为中小企业走出去的首选模式。

打造境外局部优化投资环境。

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打造便于中资企业进驻的产业园区,形成国际产业园联盟,相互协作、相互支持、互利共赢。

建设跨境产业园。根据广西方面的设想,凭祥-同登跨境经济合作区将充分利用凭祥综合保税区现有功能,通过实行“一区两国、境内关外、自由贸易、封闭运作”模式,将中越凭祥-同登跨境经济合作区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下先行先试的合作示范区。除凭祥-越南同登外,广西方面还提出东兴-越南芒街和百色龙邦-越南茶岭两大跨境经济合作区,云南将红河-越南老街作为其跨境经济合作区的主打。

共建中外产业园。目前中国与东盟国家共建有三处产业园,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处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则由中国-马来西亚关丹工业园区、中国广西印尼沃诺吉利经济贸易合作区两大产业园区组成。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已于2011年10月21日正式揭牌,今年4月1日开园,根据规划,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首期开发建设15平方公里,其中启动区7.87平方公里,远期规划55平方公里。

整合境外产业园。同盟10国分别在自己的国家建立了产业园区。2012年的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东盟10国的产业园区集体在南宁亮相,面向中国的企业开展招商活动。

建立专业境外服务机构。

要组建具有官方背景的境外专业民间服务机构,总部设在南宁,全方位地为境外特别是东南亚的中资企业提供所需要的服务:市场研究、法律服务、与所在国政府和相关组织协调,打造适合中资企业生存发展的软环境。

很多中资企业进驻的发展中国家法制不健全,投资风险较高,更需要政府采取有效措施来维护境外中资企业的合法权益,这不但是个经济问题,更是个政治问题、外交问题。在这方面,日本的做法和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日本在中国的企业服务组织不但有具有半官方背景的“日本贸易振兴会”,也有民间的企业自发组织“中国日本商工会”和涵盖所有在华日本人的“中国日本人会”,各组织独立开展活动,与日本驻华大使馆和各地的领事馆联系紧密,保持着业务指导关系,全方位维护在华日本国民和日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在外中资企业要抱团取暖。

不论已经“走出去”的企业还是即将“走出去”的企业,在境外一定要紧密地团结起来。对外:要遵守当地法律、尊重当地文化,产生纠纷时要委托专业人士或相关组织依法维权、据理力争,绝不能够花钱消灾、息事宁人。否则,非但不能解决问题,还会带来更多的问题。对内:成员间要友好协商、互助互利,要坚决清除出害群之马,联合国内司法机构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维护好国家形象。严于律己、自强自立、精诚团结、一致对外,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够赢得对方的尊重,才能够形成一个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

在国内建立后勤服务基地。

南宁市是广西首府,距中越边境200公里,与东盟有公路、铁路相通,距离港口100公里,地理位置优越。与东盟国家地理相近、文化相通、气候相近,与东盟国家往来频繁。每年的中国-东盟博览会在南宁举办,南宁物流保税区、钦州港保税区、凭祥口岸保税区,能够分别发挥中心城市、港口和陆路口岸的作用,三者相互协作,形成了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综合交流平台,可以将南宁建设成中国-东盟区域性物流基地、先进加工制造基地、商贸基地和交通枢纽中心、信息交流中心、金融中心。进驻东盟的中资企业可以在南宁设立服务总部,开展技术研发、市场开拓、品牌管理、人员培训、金融、信息、法律服务等高附加值业务。

政府的服务要国际化。

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今天,政府服务企业的内涵、对象和范围也应该与时俱进,更加具有时代特征,不能仅限于国内、制造业等,而是应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赋予新的含义。中国政府牵头,东盟各国政府相关机构参与,发挥民间组织和团体的积极性、主动性,按照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要求、习惯做法,结合所在国的实际情况和国际惯例,共同制订统一标准,形成联结中国国内开发区、东盟各国产业园区、欧美日本市场的国际产业园网络服务联盟,为各国企业间的相互投资、贸易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标准化的规范服务。这将会有力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步伐,扩大中国与东盟的互利共赢,实现中国的强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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