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04版:调查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04版            调查
 

2015年3月31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亏损面70%
山西煤企陷转型困境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汪晓东

亏损面70%山西煤企陷转型困境

在煤炭市场持续低迷下,原煤价格始终处于低位运行。近日,《中国企业报》记者从山西各产煤地了解到,随着天气逐渐转暖,煤炭企业亏损面超过70%,大部分煤炭企业经营困难,一些企业减发、欠发工资问题突出,山西煤炭或将迎来一轮新的危机。

曾经辉煌的煤炭如今无时不在试图催垮山西经济———2015年山西省GDP增长率调低了3个百分点。

“2015年,煤炭企业会更加困难,行业转型升级同样面临诸多挑战。”从事煤炭生意多年的民营企业家孙小平说。

煤企以量补价泥淖再现

由于全球经济危机的爆发和国内经济出现的衰退,煤炭市场结束十年黄金行情,转而开始持续下挫。进入2014年,煤炭价格加速回落。在煤炭主产区山西,整体经济面临严峻考验。

数据统计显示,2014年,我国煤炭产量同比减少2.5%左右,是自2000年以来的首次下降。而山西大部分煤炭企业的煤炭销售价格已逼近生产成本线,近半煤炭企业亏损,超过10%的煤炭企业停产。

同煤集团晋华宫矿高小龙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随着煤企进入信贷“黑名单”以及国家对煤炭在能源配比上的日益减少,全国煤炭行业的冬天会更加寒冷。

一些迹象表明,虽然政府为煤炭自救提供了财力支持和政策支撑,但对山西来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想让山西经济走出煤炭围城,要走的路还很长。”高小龙说。

“煤炭行业面临困境已是业内共识。”孙小平告诉记者,各大煤矿内到处堆满煤山的景象今年仍然有可能再现,煤炭市场供大于求矛盾依旧突出,库存增加,效益下降,煤成了烫手山芋已是行业最大风险。

这意味着,我国煤炭市场由原来的卖方市场变成买方市场,煤价会大幅下跌。

事实上,由于库存增加,效益下降,目前全国煤炭企业亏损面超过五成,大部分煤炭企业经营困难,企业欠发工资,拖欠养老保险金等问题突出。

2009年之后,山西煤炭走势持续低迷。在此背景下,大同鹊山精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鹊山精煤)160名职工面临的不仅是公司捉襟见肘的财务状况,更要面对未来能否顺利退休的问题—————鹊山精煤累计拖欠了近5000万元的养老保险金。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姜智敏分析说,造成煤炭市场供求变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煤炭市场需求不旺、产能建设超前、进口规模较大等。

怀仁芦子沟煤业弋孝告诉记者,尽管前段时间各主要产煤区库存减少,企业压力减少,但煤价触底的情况无法在短时间内改变,因此煤炭不景气的局面并未有所改观。

“今年两会,被称为有牙齿的最严环保法,对污染

‘零容忍’,惩治措施最严格。可以预见,煤炭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会进一步减少,煤炭企业陷入以量补价泥淖极有可能再次出现。”他说。

煤炭自救与能源革命的矛盾

“中国需要一场能源革命,占能源结构60%以上的煤炭行业正是这场革命的主角。”晋商文化交流协会副会长郭志勇说。

山西财经大学教授刘海红认为,从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特点来看,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煤炭作为我国能源主体地位是难以改变的。

有数据显示,非化石能源在我国能源消费比重中约占10%,而煤炭在能源比例中占近90%。“尽管我国一再缩小煤炭在能源中的占比,但未来至少需要15年到20年的时间才能够替代另一种能源结构。”孙小平说。

为让煤炭触底反弹,山西省政府过去的一年来出台了一系列煤炭自救措施,一边是能源革命,一边是力保煤炭,这看起来似乎很矛盾。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姜克隽在习近平主席提出能源革命之后,一直在想问题:能源供给方面,要革煤炭企业的命,这个相对简单明确,但利益集团也比较集中,阻力不小;能源需求方面要革不合理的工业和居民消费方式的命,这个一方面要政府继续狠抓节能,另一方面要通过经济结构调整来推进。

有数据显示,我国煤炭产能已经超过40亿吨,在建规模10亿吨以上,煤炭产能释放压力加大,到2020年,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控制在62%以内。这意味着,三次产业内部的煤炭行业转型升级迫在眉睫。

“第三产业越来越成为今后的发展重点。一些低产能,高污染的产业势必遭到淘汰。被视为高污染、高排放的煤炭产业也不例外。长期以来,煤炭过度开采带来的生态破坏和环境问题显而易见。”刘海红说。

他认为,现阶段,煤炭实现清洁转变主要依靠转型升级。一个问题是,尽管一些民营煤企实现煤炭深加工,产品逐渐从黑变绿,但在煤炭市场持续低迷的背景下,转型升级后的企业仍然面临生死考验。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