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来源:中国企业报
积极推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上接G01版)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要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发挥政府的引导、保障作用,还要发展相关的服务机构,为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提供宣传、培训、辅导、咨询、研究、信息、调解、仲裁等方面的服务。
进一步放开放宽民营资本进入领域,探索各种混合路径。借鉴自贸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按“非禁即入”原则放开可供民资进入的行业领域,国资从不涉及国家战略安全的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推动民资与国资组建“航母型”大企业,围绕优势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产业高端实现强强联合。一是国资参股优质民企,特别是主导产业中的龙头民企,通过向民营企业注入资本的方式,实现参股或相对控股,采取国有股减持、增资扩股、发行可转债、管理层和员工持股等方式,吸收社会资本、民营资本参与投资。二是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上市,利用资本市场实现国有资本与社会资本相融合;积极推进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流转,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发股票。三是鼓励在国有资本投资的领域向民营资本开放产业投资项目。如:共同发起产业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在功能性和公共服务性国有企业采取BOT或BT模式引入民资;在金融、电力、公用事业等垄断领域采用项目合作形式向民资开放。
进一步完善现代产权制度、企业制度,做好国有资本管理的去行政化。建立健全产权市场体系,规范交易行为,强化产权市场监管,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健全完善归属明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的现代产权制度,使各类资本都能依法自由流动,有效运营,依法加强对小股东权益的保护。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减少政府对企业的直接干预,真正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企业管理制度,让各类资本在现代企业制度框架内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优势互相补充、决策顺畅高效、管理科学规范。取消国企管理者的行政级别,建立有别于党政领导干部、符合市场化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选用机制。建立与企业分类管理相适应、与选任方式相匹配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建立健全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严格经营投资损失责任追究;实施灵活的考核激励机制,强调任期届满综合考评;明确经营目标、权利义务和考核奖惩,并以之作为是否续任、兑现延期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