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22版:中国国资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22版            中国国资报道
 

2015年3月24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各抒己见

来源:中国企业报  

各抒己见

全国人大代表、

本钢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张晓芳:

现在,国有企业已经进入到一个最关键时期,特别是面对当前复杂的经济形势,国有企业已经进入到瓶颈阶段,所以我们期待国有企业改革能有更深入的一步,特别是东北老工业基地,面临人多、历史遗留问题多、包袱重等问题。如果今年不加快改革,可能会对经济造成重大影响,所以,我们期望2015年成为加快推进改革的关键一年。希望国务院进一步推进落实28号文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通过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不断扩大出口,破解产能过剩等发展难题。

全国人大代表、

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福利:

支持国有企业实施董事会管理,希望明确董事会管理的核心地位、有效赋予董事会人事管理权、完善董事会管理的责任追究机制来帮助国企进行改革发展。依法规范各个治理主体的履职方式、工作流程,确立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结合国家组织管理与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要求,调整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人事管理办法,最大程度赋予企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选聘权、业绩考核权以及薪酬管理权,支持董事会对企业高级管理者实施契约化管理以及中长期激励的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肖宏江:

国企改革不能只强调资本监管,还是要管人管事管资本协调配合,媒体宣传也应不夸大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

全国政协委员、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董事长贺同新:

国有企业改革应着力管好公司治理的结构、配置,不是笼统的管人。建议把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放在考核体系如何更加完善、指标体系如何更加科学上,既考虑眼前也考虑长远,既考虑保值增值也考虑技术创新。此外重大改革要考虑政府和企业联动改革,不能“上改下不改,不改也得改;下改上不改,改了也白改”。

全国政协委员、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董事长王滨:

规范国企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是构建法治国企的关键一环,建议修订完善行业监管的法律法规,为依法治企营造完善的法律和监管环境。同时,监管部门要继续加大简政放权的力度,作为国企管理部门的大股东或者出资人,应进一步明确究竟管什么、怎么管,对一些市场效率高、专业性强的业务如股权投资等,在总的框架下可进一步放权,减少审批的环节和手续,进一步释放出企业市场化的经营管理能力。

全国政协委员、

中国工商银行原行长杨凯生:

国有企业的改革和探索要有整体的判断,哪些企业需要绝对掌控,甚至还要增资的,哪些可以转让一部分股权,哪些可以完全退出,应该根据不同的功能定位分类操作。关于价格改革工作,要积极研究如何推进,尤其是金融服务收费的定价权。

全国政协委员、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焰:

国有企业改革中遇到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一、国企改革探索实践多年,取得显著成效,但国企市场主体的属性和地位仍需进一步明确。二、混合所有制企业混合到什么程度才算混合?混合所有制的价值取向是推动实现“资源融合”还是“机制融合”?这些都需要在理论上给予阐述。三、国企改革的功夫应放在改革与国企相关联的决策机制、授权机制上,切实解决政企不分、政资不分,决策运营效率低的问题。四、国企改革举措的价值评价应看企业微观活力是否增强、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是否提高。

全国政协委员、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陆启洲:

国有企业有一些通病,要从根子上改:通过优化配置国有资本来提高资本利用效率;提高公司治理能力,充分发挥董事会、监事会作用,降低决策失误概率,可宽容失败,但决不能宽容腐败;继续深化用工分配激励机制改革,不能管得太死。传统产业可以长期存在,但是要向清洁生产的方向升级改造。建议:国家层面继续完善有关法律和政策,鼓励企业转型,不能仅靠企业的自觉性。全社会要形成共识,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企业要主动调整发展战略,充分利用现有的先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

全国政协委员、

中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常振明:

2015年经济下行压力很大,财政刚性支出还在不断加大,而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国企是国家的“金矿”,要继续加大国有企业改革力度,建议加快建立关于国企的理论框架,准确界定国企的功能和定位,通过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为国家财政上缴更多利润,也使国企在国际市场具有更强的竞争力。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