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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4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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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立法怎么严厉都不为过

全国人大代表陈祥恩: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王红伟

环保立法怎么严厉都不为过

在刚刚结束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董事长陈祥恩对环保问题表现出了格外的关注。他在参加河南代表团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环境保护问题关系到我们的生存环境,关系到我们子孙后代的长久利益,但很多企业不将环保法律放在眼里,他为此建议,继续加强环保立法,“处罚怎么严厉都不为过”。

陈祥恩说,环保问题每年都是热点和焦点,大家对环境现状都有着深切担忧和焦虑。作为来自煤炭和能源行业的代表,他更感同身受。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面修订了《环境保护法》,今年还要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

从这几年的情况看,在各立法领域中,关于环境、资源和生态保护方面的立法,一直是最活跃的领域。但是,即便这样,我们的环境和生态保护的形势依然如此严峻,这是为什么呢?原因就在于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太轻,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排污企业,导致他们根本不把环保法律法规放在眼里。

陈祥恩说,环境保护立法怎么严厉都不为过!他建议全国人大在环境立法时,一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状;二是加强环境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开门立法,防止立法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法律化的现象;四是确保出台和修订的法律具有可操作性,不留任何空子和模糊空间;五是对所立法律进行后评估和“回头看”,根据现实情况及时进行修订。

陈祥恩还建议,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为此他提议,一是探索改进组织代表视察的方式,增强人大代表视察针对性,每年确定几个主题,选择有关代表组团,以小组为单位组织活动,在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形成有较大影响的议案、建议或意见。二是建立代表工作的有关机制,畅通代表与群众联系的渠道。三是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不只满足于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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