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08版:两会·重点·新业态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08版            两会·重点·新业态
 

2015年3月17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央行牵头互联网金融监管:在创新和底线中找平衡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张龙

央行牵头互联网金融监管:在创新和底线中找平衡

在全国政协委员、央行副行长潘功胜明确表态互联网金融监管意见应该会在今年上半年出台之后,始于2012年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热潮终于将迎来“条条框框”。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总裁梅兴保向《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今年肯定会出来一些监管措施,主要牵头的是人民银行。

在梅兴保看来,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的方向是支持创新,但同时也要有风险管理的底线,所谓底线就是非法集资、卷款逃跑风险的底线。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是政策的主基调。

告别“一刀切”,

平衡运用互联网思维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党委书记、主任白鹤祥表示:“要明确的一点是,我们一定要坚持在发展中规范,不要让规范遏制住互联网金融自身的活力和创新力,不能因为存在问题,就在泼洗澡水的同时把孩子也泼出去。”

在这种左右为难的情况下,全国政协委员、央行副行长易纲的表态表达了监管层面的态度。他说,出台政策既要拿捏把握度,又要促进发展,要适度监管。

对于易纲表达的“适度”二字,91金融创始人、CEO许泽玮也深表赞成,“对于一个创新的行业来说,监管和扶持是相辅相成的,目的都在于更好地引导行业发展,如果是因为过度监管反而限制了行业发展,那则远远背离了本意”。

与此同时,许泽玮也对监管思路提出了自己的建议:第一,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手段是互联网,因此其监管也应该使用互联网思维来解决。第二,政府可以整合一个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监管口,专门监管像91金融这样的综合性企业,从而简化监管程序,进一步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第三,刚性方向原则和软性监管空间相结合。

而民建中央提出的“先有事实,后有监管,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的原则,则表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不会是“一刀切”的做法,而是在制度体系的框架之内,把握互联网金融创新的界限和力度,同时打击金融违法犯罪。

从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里首次加入“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到今年的“互联网+”,仅仅一年的时间,许泽玮说,在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里,互联网多次出现,已成为两会热词。

互联网金融

前景不可限量

在中小企业较多的浙江,互联网金融正在如火如荼的发展,浙江省台州市委书记吴蔚荣向《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我们这里的互联网金融总体发展还是比较好的,发展前景不可限量。”

在许泽玮看来,国家之所以支持互联网金融,是因为互联网金融能够撬动传统金融机构服务的局限性,更多服务于中小企业、普通个人消费者群体,弥补传统金融体制的短板和不足。

京东金融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从国家大环境来看,政府精简职能之后,政府监管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鉴于如今互联网金融的飞速发展,企业融资成本正在降低,90后创业力量不断涌起,互联网平台基础服务不断提升,这些时代大背景都有助于让众筹帮助创业企业获得更多资金支持,推动中国从“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

数据显示,上线仅七个月的京东金融旗下的京东众筹业务总筹资额破2亿大关,项目筹资成功率已超90%。其中筹资百万级项目达44个,千万级项目已有6个,2014年筹资额占全年的60%,已成为国内第一大权益类众筹平台。

上述京东金融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旗下的供应链金融核心优势是掌握中小企业的真实经营数据,通过数据分析、风控模型,降低中小企业融资门槛,解决一些在银行无法获得贷款的中小企业资金问题。

在某种程度上,互联网金融为不少中小企业解决了融资难问题。但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新增的民间资本控股的民营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只有160多家。渴望融资的数千万家小微企业和创业民众依然无法获得充足的融资支持。

梅兴保表示,有效缓解实体经济和民众创业的融资难题,必须牢固树立普惠金融的理念,在要求传统金融机构继续做好服务外,要积极引导和大力扶植民营资本办金融。对民营银行和互联网金融机构,要鼓励创新,适度监管。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