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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            两会·重点·新观点
 

2015年3月17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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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公益信托发展的黄金时期

全国政协委员、香江集团总裁翟美卿: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刘凌林

现在是公益信托发展的黄金时期

2014年,银监会下发《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要求“完善公益信托制度,大力发展公益信托,推动信托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公益信托成为助力慈善资本有序循环的重要手段。

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香江集团总裁翟美卿以提案呼吁,应尽快制定非公募基金设立公益信托的制度配套建设,寻求公益和金融的最佳结合点,撬动社会潜在资源,激发企业公民的公益热情。

公益信托是为了一般或特定公益目的而设立的,所得收益全部用于定向公益捐赠,类别包括救济贫困、救助灾民、扶助残疾人等共七大类。

翟美卿明确在提案中建议,我国应完善公益信托制度,大力发展公益信托。首先,从法律层面上确定非公募基金可以设立公益信托。“一方面可以帮助非公募基金会有效开发和利用巨额的公益本金;另一方面有利于撬动更多社会资源,激发企业、民众潜在的巨大慈善公益热情”。

其次,筑牢公益信托制度基石,出台专项实施细则。应尽快出台一份具有提纲挈领、引领行业发展的公益信托专项法规、实施细则,为行业发展打好基础。

再次,尽快研究并制定公益信托的税收政策及优惠措施。同样是用于公益目的,《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向基金会捐赠,捐赠人可以享受税前抵扣;基金会的捐赠收入,免缴所得税,而投资收入须缴纳25%所得税。相比之下,公益信托目前在中国还享受不了上述任何一项公益税收优惠。翟美卿提出,“为给公益信托的发展创造有利环境,税收和信托法两方面都应该做出一定调整或修改。”

翟美卿表示,现在是公益信托发展的黄金时期。“我希望在厘清政策和税收问题后,可以实现非公募基金设立公益信托的愿景,包括政府、金融主管部门、信托机构、慈善组织、媒体都可以客观地进行宣传、报道,让公益信托的理念传播出去。借此,吸引更多的企业通过这种低门槛的公益形式参与公益,撬动整个社会的潜在能量,形成‘滚雪球’式的社会公益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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