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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            两会·中国企业法治纵横
 

2015年3月1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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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法修订
是营商环境改善
的缓释剂

来源:中国企业报  

立法法修订是营商环境改善的缓释剂

(上接第一版)

企业作为经济发展中的主力群体,在立法环节的地位和作用非但没有得到尊重,相反却成为立法环节中最大的“弱势群体”。

一方面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要把企业当成是最肥的“唐僧肉”,要通过法律从企业中获取利益。

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又代表劳动者,以保护弱势群体的名义增加企业的义务。其结果是造成大量企业很难做到依法合规经营。导致了普遍性的企业漠视法律和“反诚信”现象出现,严重伤害了法律尊严和社会文明。

典型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一是立法缺乏前瞻性和科学性。

电商和互联网金融已经发育成长了若干年,但至今没有出台相应的法律对其进行规范,导致这些领域中乱象丛生,已经影响到正常商业秩序和金融秩序。

二是政府可以随意增加企业的义务。

中国现行18个税种中只有3个是通过全国人大立法开征的。仅2014年政府部门就不止一次增加成品油消费税。税负过高的现状,导致中国有90%以上的中小企业如果不偷逃税就无法生存。

三是现行法律过度保护劳动者利益。

在今年春节期间,大量的快递无法正常邮寄,因为除国有的“特快专递”外,民营快递公司对员工没有法律上的硬性约束力。老板想炒员工有许多法律制约,而员工想炒老板却受到法律保护。

四是旧有过时的法律没有得到及时修订。

比如,法律规定晚婚晚育的女工可以有更长的婚假和产假,这本来是国家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却被转嫁到企业身上。从制定这一法条的背景看,当时绝大多数企业都是国有企业,这一法条并没有实质性的不妥。但在目前非国有企业比例已经超过半壁江山的情况下,这一法条明显会影响到企业录用女性员工的积极性。

中国经济领域的改革正在以加速度的方式进行,而法律应当是改革的依据和保障。改革是中国经济发展中的最大红利,这个红利到底有多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律的引导和保护。从这个角度讲,立法法修订是中国经济发展中最大的改革和红利。尽管这个红利不能马上得到释放和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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