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改革关键:组建改组投资与运营公司访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诚通控股公司董事长马正武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鲁扬丁国明
国资改革关键:组建改组投资与运营公司
国有企业如何在深化改革进程中适应新常态、发挥引领作用,是全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而改革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体制、组建改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这两类公司,是当前代表、委员、社会高度关注的话题。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诚通控股公司董事长马正武就此问题接受了《中国企业报》记者的采访。
《中国企业报》:两类公司在国资改革中体现为怎样的不同?
马正武:组建若干国有资本公司,改组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成为投资公司,也就是两类公司,是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关键环节,是完善国资管理体制、推动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的重要举措,两类公司将成为服务国家战略、优化配置资源的抓手,完善国资管理体制的重要渠道和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打造市场竞争力的市场主体重要运作平台。
两类公司实际上有一致性,也有区别。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应该以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提升,追求国有资本回报为目标,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股权运作、价值管理、整合退出等方式,实现国有资本的合理流动,保值增值。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应该重点关注国有资本的流动性和政治,持股比例、持股期限应该根据市场的状况实行动态的调整。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应该以服务国家战略、带动重要产业发展为目标,在国家安全、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开展投融资、产业整合、项目建设,培育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强化产业聚集和转型升级,优化布局结构调整。资本投资公司对所投资的企业以战略核心业务的控股为主,实现战略和财务管控模式,重点关注所筹资企业执行战略和资本回报,持股的期限一般以中长期为主。
《中国企业报》:应该如何处理好两类公司的相同点以利于投资活动?
马正武:两类公司又有相同性,主要在投资、持股管理、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方面有一些共同性。
投资公司主要强调控制和产业安全,而运营公司更多强调流动性和营利性。从管控重点看,投资公司以战略管控和财务管控为主,而运营公司以财务管控为主。从控制程度来看,投资公司以核心业务的控股为主,强调控制,运营公司更多以财务持股为主,不追求对产业和企业的控制;从功能定位来看,投资公司一般是战略、财务、风险、资源、控制,包括资源配置中心,而运营中心基本是财务控制,风险控制和资源的配置中心为主。从产业特征看,资本投资公司,产业有一定的相关性,或者在产业链,或者在供应链上有相关性,而运营公司基本是多元的。从流动性看,投资公司流动性相对低,而运营公司相对高。从出资企业管理的跨度来看,投资公司相对少,运营公司相对多一些。从盈利方式看,投资公司基本是经营增值,运营公司基本是交易升值,包括分红来获得。资本运营公司更多对所出资企业成为经营中心和利润中心,企业享受自由的自主权,投资公司更多是战略控制、财务控制、风险控制、资源配置,两类公司的功能定位应根据不同的任务、不同的阶段,应该做动态调整,而自身公司也会根据发展的状况,产生建议性变化。具体的业务,包括子公司,两类公司之间可能会产生扭转、整合、配置和共同持有。资本运营公司孵化整合的业务可以注入投资公司,而投资公司需要调整退出的业务也可以交由运营公司运作。
《中国企业报》:运营公司和投资公司在发展混合所有制方面的功能有什么不同?
马正武:要抓紧对两类公司试点,要以问题为导向,对央企现有企业改造,还要经过充足改造,避免简单充足和反弹,资本运营公司的组建,包括新设组建、吸收组建、合并组建等方式,方式的不同也各自有难点、重点,根据具体情况和具体目标加以设计,运营公司目前主要任务前期试点重点从组建方式看,划入企业的股权、资产,包括承担企业的改组任务,发展混合所有制,整体上市、持股,包括低效无效处理,包括职工安置、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等等。通过资产梳理、股权运作、优化配置、培育梳化、资产证券化等,应该实现动态调整,有进有出。投资公司按照战略定位、产业特征、规模实例、产业条例等条件进行改组,目前国资委有两家公司进入投资公司的改组试点,进展比较顺利,大家也期待更好的成果。投资公司主要在重点产业整合和新兴产业投资方面发挥作用。
《中国企业报》:做好这两类公司的难点是什么?
马正武:要处理好四个关系。
一是出资人包括政府部门的关系,同时要处理好授权与被监督的关系,整合监督资源。监督的东西比较多,监督会监督、内部审计监督、巡视监督、出资人监督等,同时还应加强第三方评估和监督,包括社会的监督,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和调查机制。
二是要处理好与所出资企业的关系。无论是改组运营公司还是改组投资公司,对所出资的企业,都应该按照规范的管理。
三是要协调好跟社保经营的关系。目前国有资产补充社保,社会各方面很关心,两类公司应该成为补充社保的重要渠道,同时也要和社保机构成为相互股东的关系,并可以承担社保机构的委托作资产管理。
四是要加强政策配套给予支持,以两类公司的成立,包括我们原来成立的四大金融资产公司,也有特殊的法律支持,对这些公司也应该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