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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版            中国国资报道
 

2015年3月3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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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大规模重组的四条途径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李锦

国有企业大规模重组的四条途径

国企改革基本到位后,目前由国资委监管的112户央企可能在5到7年会被重组为30户至50户左右。此外,还有一些未列入国资委监管的国有控股银行、证券、保险类金融企业以及铁路、文化、农业企业等,这样估算广义央企总计约百家左右。当然这种格局不是短时间能够实现的,大约需要5年至10年的时间实现。具体路径,可以作如下设计:

第一条路径是采取“合并同类”,瘦身重组。这是把相关央企中非主业资产剥离出来,而后以同类产业相合,形成新的独立企业。国资委可考虑设立若干家投资型控股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能源、冶金、钢铁、医药、电信、军工、交通、汽车、电子、技术装备、粮油、房地产、日用消费品和投资等诸多领域,把被剥离后找不到婆家的企业划入。

如此,国资委就不直接管理这些企业,由控股公司决定。“虚胖”的央企将面临一轮大“瘦身”。有些公益性央企包含了市场竞争性,有些市场竞争性央企又包含了公益性,相互穿插的国企要分拆、移交;同时,有些央企要交由各个省国资委管理;有些小央企将交由大央企管理,由一级公司降为二级公司。

从集团企业的实际情况看,结构调整的空间相当大,任务也相当重。这是由于在集团成长过程中,比较普遍地存在注重规模成长忽视结构优化的问题。集团形成过程中既有行政“撮合”的因素,也有市场选择的结果,形成了我国企业集团的畸形结构。

第二条路径是采取“关停并转”,以强并弱。2015年国资委将支持企业兼并重组、优胜劣汰,加大亏损企业治理力度,积极盘活存量,稳妥化解产能过剩风险。对低效无效、长期亏损、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发展的不良资产,要果断进行“关停并转”。重组整合内部资源,清理不必要的参股公司和壳公司。按照国资委下发文件的要求,低效无效资产处置这项工作要求三年内完成,其实去年到今年很多央企都处于梳理资产、制订方案、研究方案阶段,那些迫于业绩压力的央企会提前开始处置,大部分央企2015年将迎来这项工作的井喷期。

第三条路径是采取“混合所有制”,面向市场,公开出售国有资产。列出负面清单,有几类不能进的,例如: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包括国防安全、经济安全(如战略储备安全)以及信息安全等行业和关键领域;真正的“自然垄断性行业”,即具有长期规模经济的行业;不以赢利最大化为目标、旨在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支柱产业中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点骨干企业。这几条“底线”需要守住,发挥国有经济在其中的控制作用(当然,未必独资,可以采取各种控股方式)。(下转G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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