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04版:大势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04版            大势
 

2015年2月17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高额保费让企业不堪承压
信用保证保险被指难解“融资贵”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崔敏

高额保费让企业不堪承压信用保证保险被指难解“融资贵”

近日,保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联合印发《大力发展信用保证保险服务和支持小微企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以信用保证保险产品为载体,发挥信用保证保险的融资增信功能,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不过,《中国企业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虽然信用保证保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但较高的保费,却让诸多小微企业望而却步。 信用保证保险助力小微企业贷款 《指导意见》旨在引导保险行业加快发展信用保证保险,运用保险特有的融资增信功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对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具有重要意义,也是保险业金融创新的一个突破。 所谓信用保证保险,是指企业以自身信用作为保险标的投保,获得险企为企业还款能力提供保险,并以此获得银行贷款的业务。 《指导意见》明确指出,鼓励地方政府建立小微企业信用保证保险基金,用于小微企业信用保证保险的保费补贴和贷款本金损失补贴。 专家对此表示,对于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这项刚刚开展的业务,政府财政设立风险补偿基金,在保险机构无力承担赔偿责任时,补偿基金进行赔付。这样调动了各方的积极性,推进保证保险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事实上,信用保证保险并非新鲜事物,早在2013年,信用保证保险试点就已经在宁波、武汉、北京等多地展开,并且小有成效。

数据显示,2014年1至6月,保险业通过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支持8.22万家小微企业获得融资564.13亿元;通过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为2.61万家小微企业提供约1.1万亿元的应收账款风险保障;通过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为8000多家小微企业提供160多亿元的国内贸易风险保障。保费费率高小微企业负担不起

据了解,目前开展个人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的也就太平洋财险、阳光财险、平安财险、人保财险等大的财险公司,面向小微企业的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的险企更少。

《中国企业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信用保证保险主要针对国内贸易生产型企业,并且要求交易额度较大,按目前3%左右的费率来计算,一年保费高达几十万元。

一位从事该项工作的业务员说:“目前的信用保证保险不是小微企业能负担得起的,可能针对小微企业的险种正在研发,但目前还没有。”

俱佳广告负责人康慧娟也向《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通过信用保证保险担保贷款,银行利息加上保费一年下来高达十几万甚至是几十万元,对于公司来说成本太高了,所以宁愿多花点时间、多费点事也还是会选择利息低一些的银行。

辽宁省阜新一家工厂老板谢忠良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信用保证保险助力中小企业是能解决我们贷款难、融资难的问题,但是却又增加了一笔保费,这就相当于压缩了我们企业的利润空间,而且又涉及保险公司,一旦违约,后续的赔付问题和手续更多了。”

谢忠良坦言,他一般也就需要资金周转半个月到一个月左右,而当地的信誉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利息和信用保证保险担保贷款的成本也差不了多少,因此,如果不是太大金额的贷款,还是习惯向小额贷款公司借贷。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保险研究室研究员郭金龙表示,由于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后续的风控和管理成本较高,加之小微企业的借贷风险和赔付率也相对较高,所以目前信用保证保险费率较高是难以避免,这就需要加强银保合作,合力确定贷款利率,最大程度地降低小微企业贷款成本。

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则表示,在财政方面,应对保证保险给予税收优惠,或对保险公司该险种的营业税与所得税进行减免,不仅可以降低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也能减轻小微型企业的融资成本。在政策方面,应给予贷款申请企业保费补贴,对于不同风险类别的企业实行差别费率。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