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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版            中国国资报道
 

2015年2月1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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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所有制企业启动员工持股试点

来源:中国企业报  

混合所有制企业启动员工持股试点

(上接G01版)

左右摇摆后的新选择

“过去,我们多次不同程度地搞过员工持股试点,经历过大力推广,也被数度叫停,但是主要是作为教训的形象出现的。在试点过程中,很多国企员工以及负责人都在持股之后又退出了,停摆以后对企业、对员工都造成不少损失。导致大家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知道是个好东西,却谁都不敢动。”在与《中国企业报》记者谈及“一波三折”的“员工持股史”时,北京现代产业规划研究院院长彭剑彪认为,“我们的代价付出得未免过于惨重。”

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为了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搞活企业,政府开始鼓励企业内部试点员工股份制。1984年7月,北京天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作为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企业,首次设立了个人股,开启了中国企业员工持股的实践历程。在其带动以及制度的推动下,一批由国营企业改制的股份制企业相继出现,职工持股制度获得了大规模的发展。

但是,随着股份制试点的逐步深入,内部职工持股开始出现超比例、超范围,甚至出现一部分关系股和权力股等。1993年4月,国务院发文制止了发行内部职工股中的不规范做法,职工持股制度首度停摆。

20世纪90年代中期,《公司法》实施,使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试点有了新的法律依据。在此背景下,我国再次启动对公司员工,尤其是管理层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允许公司的核心管理层融资购股,分享产权收益。其本意是要惠及一般员工(包括管理层),却逐步偏向了被管理层操控。面对各种压力,2003年3月,财政部再度紧急叫停了员工持股制度。

2004年8月,经济学家郎咸平在复旦大学的一次演讲中,将“炮筒”对准了格林格尔集团的创办人顾雏军,揭露其在收购活动中卷走国家财富,由此引爆了意义深远的“郎顾之争”,一时间,舆论哗然。一桩郎顾公案引发了国企产权改革的大论战,让高层的“神经”紧绷,于是大面积叫停管理层收购(MBO)。这场本意是规范企业管理层的员工持股制度由此告一段落。2008年国资委下发的139号文,对员工持股的诸多行为再次进行规范。这次,是员工持股制度被叫停的“第三次”。

员工持股还需制度配套

历经30多年,员工持股第四次被推出,如何推行着实令人期待。

“员工持股,可能会成为国企改革的最大亮点,也就是从某种意义上实现了员工身份到股东身份的转变,有利于增强员工的凝聚力与向心力,防止内部人短期行为,更好地让员工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工作起来也更有动力。”某能源类央企内部员工徐进对记者如是表示。

在徐进看来,能不能真正起到激励作用,关键在于是否能设计好一套合适的实施方案和操作细则,切实打破“大锅饭”和“人人有份”的操作方式,让持股与员工的真正价值有机挂钩。还有谁持股、持股比例、股权来源、退出机制、约束机制等问题也需要从制度上解决。

“谁来持股,需要先界定领域,从而不同的资金形式不同对待。如果是职工持股,那么法人治理结构如何进入,如何参与决策,都持股都不参与。”一位央企高管也对记者道出了这样的担心。

国资委内部人士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说道,“由于各个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其操作细则也会有所差异。至于下一步的动作与安排,试点是否会在更大范围内推广,目前还有争议,尚在观望之中。”

“员工持股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由于制度本身的复杂性,执行起来稍有不慎就会出现问题。历史的经验是惨痛的,但是不能因此讳疾忌医。”上述国资委内部人士表示,“鉴于11年来员工持股改革的经验教训,对此次员工持股制度的比例、范围、标准分别做出相应调整。根据试点,成熟一批推进一批,避免重蹈覆辙。”

在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周放生看来,《意见》能审议通过,最终公开就已经是一个进步,应“先认可,再改进”。何况,此前的员工持股仅限于中小国企的改革,此次《意见》则是针对所有国企,包括各大型央企。改革所涉及的资产变迁,何止千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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