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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1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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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党”式劳资监管伤害公信力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丁是钉

“标题党”式劳资监管伤害公信力

那些用夸张话语吸引眼球的做法通常被称为“标题党”。

按道理讲,政府部门的监管行为一定是要依法而行,对于监管结论的措词也一定是非常严谨的。但最近,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郭军点名批评富士康的言论,却使用了“导致过劳死或自杀现象时有发生”这种颇有刺激性的措词,让人觉得很是有些“标题党”的风格。

2月2日,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法律工作部部长郭军就《劳动法》实施20周年情况进行回顾。在说明“超时加班问题相当严重”时,郭军表示,富士康等一些企业长期违法安排劳动者长时间加班,致使部分劳动者出现各种心理健康问题,导致过劳死或自杀现象时有发生。

富士康,一个民营世界500强企业,并且一直处于舆论关注的焦点;过劳死,自杀,时有发生,都是足够吸引眼球的字眼。当这些词句组合在一起的时候,即使没有把其作为标题,其所引起的关注甚至远远超过一般“标题党”的能量。

然而,事实真是像郭军说得那样吗?首先从2010年富士康发生14连跳后,截至目前4年多的时间里,没有任何卫生组织及权威部门证实,这些员工的跳楼自杀和长期加班有任何关联;同时,郭军在描述过劳死和自杀时,用了“时有发生”这样一个表示高频度的词汇,但别说是富士康一家企业,就是把全国所有企业中过劳死及自杀的员工数量加在一起,也配不上“时有发生”这样的词吧。从某种程度上讲,这非但不是对富士康等企业的监管,而是对中国企业的抹黑。

事实上,加班频次最多、时间最长、劳动强度更高企业,并不是像富士康这样的代工型企业,而是一些金融、咨询、广告、传媒等所谓智力型企业。加班最多的人,不是生产线上的工人,而是写字间里的白领。民间有一个段子说,可怕的不是有人比你优秀,而是比你优秀的人比你更努力,正是这一现象的真实写照。比如,近日媒体在描述安邦掌门人吴小晖的工作状态时,就称“他是个‘工作狂’”,“同事形容他‘从早上7点开始约客户吃早餐,常常在办公室加班开会到凌晨两三点’”。只是高管阶层和白领的“体面”、“风光”及“高收入”,从很大程度上让社会甚至劳动监管部门忽视了他们才是更严重的“过劳”一族。

在全总公布的2014年度劳动关系领域十起典型违法案件和劳动事件中,几乎没有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业的身影。但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业恰恰是就业歧视的重灾区。政府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往往附加着学历、年龄、户籍等条件,甚至有的单位设置严格或特殊招聘条件进行“萝卜招聘”。其实这些条件都不是被招聘人员能够胜任工作的必要条件,而每个条件背后都暗含着对“不符合条件”者的歧视。尤其为人诟病的就是户籍限制。政府和事业单位非但没有在就业公平方面作出表率,相反却是用包括户口在内的一连串门槛把优秀人才挡在门外。

全总此次批评了一些国有企业中的劳务派遣问题。不可否认,劳务派遣中确实存在着同工不同酬等用工不公平问题。但劳务派遣所形成的用工“双轨制”,也是国有企业改变用工机制的一种改革。从现实来看,国有企业的用工依然处于非常僵化的状况,内部子弟“接班”等问题在国有企业,特别是效益好、收入高的垄断型国企中普遍存在。众所周知,近年来,大庆油田就因取消油田子女“接班”政策,多次遭到老职工的反对。如果没有劳务派遣,国有企业的用工成本就无法降低,国有企业的用工制度改革就可能停滞不前,最后,高成本的、内部裙带式的用工机制也必然会拖垮国企。

高度发达的劳动力市场是对劳动者利益最好的保护。越是与劳动力市场隔绝的单位,劳动者越是要被迫接受内部的各种“潜规则”;越是流动自由的企业,劳动者越是可以用脚投票,选择自己喜欢的工作和工作环境。从这个角度讲,全总除要加大对违反《劳动法》情况的监管,更要致力于去创造一个高度开放的劳动力市场,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让市场规则和法律一同成为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力量。(相关评论见第十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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