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家央企试点董事会制度试点范围扩至2/3,试点投资运营公司是解决董事会建设的重要机遇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赵玲玲
74家央企试点董事会制度试点范围扩至2/3,试点投资运营公司是解决董事会建设的重要机遇
近日,国资委董事会试点工作办公室印发通知,将航天科技、航天科工、中船集团、国家电网、中国华电、中国建筑、西电集团等16家企业纳入规范董事会建设范围。至此,国资委监管的112家中央企业中,董事会试点企业户数已达74家。
国资委内部人士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董事会试点范围扩大标志着国资委对董事会制度进一步的重视。在2004年,只有6家试点央企引入董事会制度,目前推行数量已达到2/3,基本上实现了董事会治理。但“关键不是规模问题,而是董事会作为现代企业治理的重要标志,已经在逐渐走向全面。”
试点十年,
有利做出科学正确决策
据了解,自国资委第一任掌门人李荣融多次赴新加坡调研学习淡马锡模式后,就开始尝试董事会的试点工作。
2004年6月,国资委下发《关于中央企业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的通知》,董事会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在中央企业逐步建立规范的董事会制度,意图将决策层和执行层分开,提高决策效率,杜绝内部人控制。
有媒体报道称国资委当时的试点思路是,建设董事会尤其是外部董事制度,使董事会能够做出独立于经理层的客观判断,充分发挥非外部董事和经理层在制定重大投融资方案和日常经营管理中的作用。
“首先要肯定董事会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的成绩。作为出资人的代表,董事会的组织架构已经基本建立起来。董事会、监事会、职业经理人三者的关系以及相对应的党委会、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组织的老三会与新三会相互呼应的体制也已经基本建立起来,而且董事会在决策权、用人权以及分配权等重大问题上已经走向法治道路。”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对《中国企业报》记者如是表示。
在李锦看来,其存在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当下,董事会争议比较多的一个问题就是董事会与党委会的关系。有的央企的董事长同时也是党委书记,两者是同一个班子,同一性比较明显,对于企业如何走向市场化、政企如何分开都是需要尽快解决的。”
清华大学政维舆情研究室执行主任彭剑彪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也指出,国企董事会存在的另外一个问题,即以董事长为代表的董事会与职业经理人两者之间的关系。“总经理是由上一级组织任命而不是由董事会任命,没有真正走向市场,而总经理应该由市场聘任,这也是刚刚开始试点,这一步对政企分开有着决定性的意义。”(下转G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