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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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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还有人将政府基金当做“唐僧肉”,那么从基金落地的第一天起,就应该为基金的规范化运作准备一枚“透明的子弹”。扣扳机、射子弹的人不是政府、不是企业,而是基金利益之外的第三人。

国家引导基金需要一颗“透明的子弹”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江金骐

国家引导基金需要一颗“透明的子弹”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再是动员和号召,而是迎来了真金和白银。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额度为400亿元的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用于支持“蹒跚”起步阶段的创新型企业,促进技术与市场融合、创新与产业对接,推动经济迈向中高端。

按照“基金原理”,400亿元只是国家层面的、具有种子性质的资金规模,也就是说,这笔钱生成后,将能带动几倍甚至十几倍的社会资本进入,由此,整个基金的预期规模可以想见。所以,对创新型企业来说,这个400亿元基金,释放的是中央高层对创业创新的高度重视;对企业的创新来说,有望通过“四两拨千斤”的机制,获取更多社会资本及资源的“眷顾”与倾斜。

此言何出?大家都知道,在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中,任何一个市场主体都明白,创新创业有着与生俱来的风险。长期以来,包括VC和PE在内的各种社会资本,对包括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与新材料等在内的创新创业投资,无不显得保守、迟钝乃至麻木。也就是说,创新和创业先天就失去了市场偏爱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下,由政府设立引导基金,利用政府的信用,吸引各种社会资金集腋成裘,目的是为创新创业的投资,形成一个充盈的资金池。

事实上,我国早在2002年就有了第一只政府引导基金———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总规模5亿元。不过,2007年之前,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一直是走走停停,直到2007年之后,引导基金才开始进入快速发展期,从中央到地方,都开始筹划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目前,各级政府共成立了大约200家的引导基金,累计形成了大约1000亿元的投资规模。

千亿的投资规模,在“资金杠杆”作用下,背后能自然形成一个巨大的乘数效应,换句话说,在“种子基金”引导下形成的资金集约数,其规模之大,也许要超出我们的想象。那么,这么大的资金规模有没有问题?回答是肯定的。不过,在各种问题中,投资方向和效益评估是两大困扰。

困扰来自我们对政府引导基金的认识和把控。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政府引导基金起步较晚,在管理上还存在一些软肋,一个最不容回避的问题就是,如何确保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用而不会滋生腐败。

毋庸讳言,我们身边有很多的企业,一见公共福利,就忍不住“任性”,因此,对类似于“厕所里面能敛财”,“病死猪肉可圈钱”,“死人也能领低保”等荒唐“套现”行为,大家几乎见怪不怪了。

运用财政资金成立的创新基金,与其他形式的国家财政补贴,都具有一定的公共性。后者既然有人为此绞尽脑汁大动手脚,那么对具有公共资源性质的创新基金来说,就更容易被利益集团俘获。

道理很简单,因为对基金的出资者来说,他既是代理人又是委托人。作为代理人,他们代表政府行使公权,如果缺乏约束,他们可能难以有效地行使这些权力。作为委托人,他们需要选择投资机构作为代理人来使用资源,而政府公务人员,很可能缺乏商业判断能力,使得他们无法有效选择优秀投资机构,也无法对投资机构的运作实施有效监督。

当政府部门打着支持创新创业的旗号,争取到大量财政资金,将其运用于某些利益集团而非公共利益时,这些资源就会被滥用和侵占。因此,在选择项目时,如何强化“按市场规则运作”的要求,如何防止基金成为“唐僧肉”,如何充分发挥基金的引导和“种子”作用,是基金管理必须面对的问题。

为了确保政府引导基金在投资方向和效益评估上的合理和客观,一方面要严格按照国务院这次配套出台的四项举措,在运作方式、投资重点、收益分配上确保规范操作、有效运行;另一方面,还需要一颗“透明的子弹”,引进第三方监管、第三方评估,杜绝利益集团借“引导”之名,行政府企业“强强联手”之实,防止个体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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