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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版            中国国资报道
 

2014年12月23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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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分类已定
改革各有侧重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赵玲玲

央企分类已定改革各有侧重

由国务院国资委牵头制定的关于央企功能界定分类方案的初步意见已经形成,按照国资委的方案,未来112户央企将被分为三类,分别为公益保障类、特定功能类和商业竞争类,而且不同类型的央企未来的改革方向也各有重点。上述方案还需要通过国企改革领导小组讨论并修改,或将于明年一季度公布。

对此,国资委内部人士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分类是国企改革的基础与前提。分类改革文件的制定是一个基础性的文件,也是前提性的文件,只有分类清楚了,后续改革才能进行。国企改革要从分类开始

央企功能界定分类方案被看成这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切入点,也被定义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组建两类公司(国资经营公司和国资运营公司),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推进布局结构调整等多项改革的前置性措施。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对此观点给予了肯定,并向记者提出了国企改革分类决定论的观点。李锦表示,国企改革分类决定论将从四个方面体现。

首先,分类改革将会决定哪一类是核心竞争力企业,哪一类是非核心竞争力企业。非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将会对社会资本进行开放,进而加快混合所有制的步伐;而对于核心竞争力企业,将会以转型升级为主要方式进行改革。

其次,是对产业结构调整与对经济布局的决定性。对产业结构调整将会使得国有资本向公益型和功能保障型的企业集中,尤其是在加快国际化以及国企竞争力方面,快速形成优势。这样一来,很多产能过剩的、商业性的企业将会出现大量的合并重组。

第三,国企分类同时还对国资监管提出了不同的标准和要求,特别是对国企干部的任命和聘用方面,将会形成很大的冲击。未来,对公益型的国企考核将会参照公务员标准,以社会效益为主,而对市场型企业的标准,将会参照市场聘任标准,以经济效益为主。(下转G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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