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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版            中国企业法治
 

2014年12月23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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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输”出伟大意义的诉讼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赵烨

一场“输”出伟大意义的诉讼

一审判决后赵烨律师接受记者采访

四惠桥西南角的一间开了暖气而燥热的屋子里塞满了人。不过,一眼可知,第一排位子的正中间空了个位子。会议已近热烈,但显然等待着某个重要人物的到来。

一次会议的意义

会议室的门毫无预兆地打开了,一个平头的男生轩昂地走了进来。我不禁心想,互联网公司的文化倒也不错,法务助手在老总都在的场合也都如此不拘小节。

随后的几秒钟,一定没有人注意到我脸上掠过的一丝尴尬。那个平头的“男生”,径直走向了中间的空位,坐了下来。听了几秒后,开始了他不容置疑的讲演。我知道,那个“男生”,才是会议的主角,周鸿祎。

因为那一丝没有人觉察的尴尬,才让我对那次与360公司会议记忆良久。翻看那一次的会议笔记,显示信息量巨大,同时决策重要。正是那天的选择决定了一个中国互联网标志性案件的开始。这个案件也成为我律师生涯中或许最为戏剧化的案件之一。

2014年10月16日,那次会议三年后,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终审驳回360公司针对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指控。360并没有等到那个期待已久的胜诉判决。

吴晓波写过《大败局》,从失败中可看到的教训远比研究成功来得醒目与深刻。作为这个案件的一审代理人及二审参与者,我仅从自己的视角,分享一下案件,聊做谈资与回忆。

360为什么会输?

360选择了一流的律所、聘请了顶级的反垄断法专家,还重金聘请了国际经济学机构。这个腔调和档次在国内的诉讼中已然是黄金战队。更重要的是,腾讯二选一事件的恶劣性质毋庸置疑。不仅工信部曾经下明文谴责,民间也是骂声一片。一审证据中,我们特地准备了一组证据,搜集各地的电台、广播在事件当晚针对腾讯的

“骂娘”,嬉笑怒骂,畅快淋漓,至今听起来仍然过瘾。然而,就是在革命形势这么大好的情况下,360一审、二审却怎么就是赢不下这个案子呢?

答案既简单又复杂。第一,遇到了神级对手;第二,遇到了两个世界级难题;第三,代理人策略局限。

案件败了,遗憾而不意外。我想,或许就是360求仁得仁的方式了,案件缘起、展开和结局都充分符合了360的气质和风格。其实专业人士明白,如果360选择“反不正当竞争”而不是“反垄断”提起这个诉讼,案件可能会有很大的机会胜诉。甚至广东高院的一审判决,在毫不必须的情况下也把腾讯行为的不法性严肃申斥了一番。

反不正当竞争是个安全的选择,是一个为了获胜而获胜的选择,但,这不是个互联网公司的选择,不是互联网精神的选择。活着就为了改变世界,为了社会的微小但确实的可能的改变而勇敢尝试,这才是选择。

选择有错么?

我们看到,虽然案件败诉,但反垄断这把达摩克利斯之剑的威慑力已经不言而喻。腾讯收起了“抄袭—搭售—限制“的三板斧,以投资人身份含情脉脉地关注起创业者的生活。

我们看到,高品质的司法造就了中国互联网的繁荣,互联网的繁荣又促进了司法的进步,两者相伴相生,良性循环。

我们看到,互联网大、小佬们的争斗已经越来越文明,“用户至上”已经奉为圭臬,不大可能再做一个“艰难决定”的借口。

我们看到了3Q案所引发的反垄断学术文章的铺天盖地,看到了互联网投资生态的天翻地覆,看到了互联网所代表的自由与热情的深入人心。

弗朗西斯培根说过,人,不是因为不败,而是因为选择,而成就其伟大。

记忆有些模糊,但依稀记得三年前的会议是在一番温暖而动情的演讲中结束的:“腾讯是个伟大的公司,多少中国人因为QQ而接触了互联网。腾讯开启了一个时代,他为中国人打开了一扇通向互联网的窗。我们感谢腾讯。但,不能因为腾讯的伟大,而扼杀下一个伟大的公司。同样,下一个伟大公司也没有理由扼杀下下一个的伟大公司。生生不息,这就是互联网,这就是我们的选择。”(本版作者单位均为德恒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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