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17版:残疾人就业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17版            残疾人就业报道
 

2014年12月16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湖南首发用人单位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社会责任报告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王少华

湖南首发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社会责任报告

湖南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省残联理事长肖红林接受记者采访

12月3日是第23个“国际残疾人日”,就在这一天,湖南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召开用工单位通报会,并发布了《2014年长沙地区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社会责任抽样调查报告》,这是湖南首发的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社会责任报告。

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为1.29%,没有达到1.5%的法定比例(其中党政机关为1%、企业为1.24%)。74名残疾职工中,63人从事普通岗位,4人从事行政管理岗位,7人从事技术岗位,从事技术岗位、行政管理岗位人数比例明显偏低,同时调查也显示,残疾职工的岗位普遍与其接受教育水平有直接的关系。社会保障方面,被调查用人单位残疾职工购买“五险”的比例也较低。

首创托底服务承诺

近年来,湖南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通过建立全国首批残疾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发挥“自强人才创业导师团”作用,多类型、多层次推进残疾人就业能力建设等变革创新的工作方法,2013年度全省16周岁以上劳动年龄段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人就业比例为37.3%,其中城镇残疾人就业比例为27.3%,农村残疾人就业比例为41.1%。

省中心将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援助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开展实名制登记、评估指导和就业援助活动。

四年来,在省中心登记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残疾人毕业生651名,省中心为其全面兑现以一次职业能力测评、一次心理咨询、三次岗位推荐、两次岗位见习为主要内容的就业兜底服务承诺。推荐就业528人,就业率达81.1%,其中通过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推荐到省直机关就业的残疾人大学生38人,7人落实了事业单位编制;另外12人入驻湖南省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实现创业。

推进能力建设

深入推进残疾人自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对纳入首批“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的20位残疾人学员培养情况定期跟踪回访,及时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与其继续签订2014年度培养协议。新增10名“高技能人才培养”对象,组织定期回访,开展工作评估。建立省自强残疾人高技能人才数据库,举办自强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果展,对优秀技能人才进行宣传、表彰,在这个过程中,充分发挥“自强人才创业导师团”的作用,扶持残疾人创业。

分类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今年举办电子商务示范班1期、提高班1期、SYB班1期、“爱心企业雇主”培训班4期,培训残疾人和残疾人就业雇主185人。继续探索残疾人居家就业、支持性就业工作模式,与淘宝网合作,将电子商务打造成该省残疾人居家就业的重要项目,建立有湖南特色的双证培训模式。

在残疾人就业能力建设上,省中心还率先推动智力残疾人支持性就业工作,全面实施盲人按摩提质转型工作,着力推进盲人按摩进社区工作,强化对盲人按摩人员的技能培训,全面推进以“三统一一规范”(统一标志标识、统一技术规范、统一服务标准,规范收费行为)为内容的盲人按摩进社区工作,努力打造“绿色、阳光、健康、诚信”的盲人保健按摩品牌新形象。

延伸服务品牌

2013年,为湖南拓福家纺有限公司等8家集中用人单位近1000名残疾人提供15场次感恩励志教育、阳光心态塑造等延伸服务。联手娄底市残联、桃江县残联开展残疾人职业道德、就业指导专题座谈活动。2014年,为12家用工单位提供感恩励志、阳光心态、人际关系等为主要内容的课程培训20次;在益阳丰泰鞋业有限公司、湖南安邦制药有限公司实施残障员工帮助计划和骨干员工培养计划,逐步提高企业中层干部中残疾人员工的比例,进一步促进残健融合。

组织人员力量编写了《残疾人创业培训与创业指导技术》、《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服务》、《残疾人就业创业税收政策读本》等工作资料,免费赠阅相关用人单位和残疾人,效果良好。

在宣传方面,还在长常高速47公里处,建成两个大型户外公益性广告牌,完成了残疾人就业法制公益广告片(快乐家族版)的拍摄,并协调湖南卫视在黄金时段隔日免费播出。结合年审工作、招聘会等活动,向用人单位、社会公众发放宣传笔、宣传袋、宣传伞。湖南人民广播电台对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进行滚动报道,“感动中国”人物文花枝、文艺界名人大兵、刘赵黔、快乐家族等明星人物,通过电台ID、公益海报、公益片,宣传残疾人就业工作。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