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呼吁规范“混改”方案尽快出台
来源:中国企业报
专家呼吁规范“混改”方案尽快出台
(上接G01版)
日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派出8个国企改革调研小组,分赴地方进行调研,了解地方国资国企改革情况,为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参考。国务院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也已召开14次全体会议,审议有关改革方案。《中央企业布局结构调整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等方案正修改完善,抓紧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这些都表明,中央层面的国资改革方案正加快推进。
各部委方案
谁先出台意见不一
据《中国企业报》记者了解到,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最早是在2012年12月由时任国资委主任王勇在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提出的。2013年上半年拿出了一份初稿,至今已修改十多次,仍然没有面世。
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季晓南在“2014年中国资本市场法治论坛”上表示,深化国企改革指导意见即俗称的总文件,但是从顺序来说,前面的若干文件出来后才可能出台。
季晓南指出,国企改革总体改革方案由发改委、财政部、国资委、人社部分别牵头,各部委分工也已明确:由发改革负责制定混合所有制改革办法;财政部负责牵头三个文件,包括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成立和改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及投资公司的方案文件,以及国有资本预算改革方案的制定;人社部主要负责薪酬改革方案及细则制定;国资委则牵头两个文件,一是深化国企改革指导意见,二是国有企业功能界定和分类。
“国企改革方案是一个体系,由顶层牵头设计、部委分工协作、省市呼应的局面已经形成,说明中国国企改革已经步入主次分明、上下结合、全面深化新阶段。改革的难度和复杂性全面展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蓝图和实现路径也逐渐清晰。”上述权威人士对记者道出了自己的看法。
清华大学社科学院战略新兴产业研究中心主任吴金希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国企新一轮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涉及资源和利益的重新分配与重大调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难点和重点,应该允许各地和各个企业探索和试点。目前有些企业的探索还是得到了社会的认可的,另外,各个部委都在研究国企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各个方案之间的协调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一些重大改革问题仍然需要中央深改委的指导性意见。”
对于哪个部委应该最先出台方案,李锦给出了自己的看法:“国企改革必须首先从分类开始,这是基础,应尽快出台分类改革的实施意见,才能有效地推动分类管理、分类改革。我们目前在国资监管改革中最大的问题,是以行业划分还是功能划分问题。把国有资产分为经营性资产、资源保障资产和公益性资产,是一种科学性划分,现在难点是资源保障资产的细分问题。”
吴金希认为,国有企业的新一轮改革意义重大,不是一个细枝末节的修修补补,而是涉及全面深化改革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大局,国企改革是未来十年改革核心问题之一,牵一发而动全身。国企改革成功与否是衡量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和建设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成功与否的主要标志。
“目前,不是哪个部委先出台文件的问题,争论这些问题没有意义。对于一些重大问题,中央必须统一思想,给出指导性意见,如党的领导和党管干部的界限问题,董事会建设问题,混合所有制问题,国有控股投资公司的监管问题,国有企业经营领域和功能划分的问题,国有企业和政府的关系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