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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版            中国国资报道
 

2014年11月18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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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持股是国企改革的重要举措

来源:中国企业报  

员工持股是国企改革的重要举措

(上接G03版)股权结构相互制衡,可以把各方面的优势调动起来,把潜在的阻力变成动力。第四,推行员工持股可以最大程度使企业业绩增长惠及劳动者,不仅可以调动职工积极性,也是促进社会走向和谐的一个重要方面。第五,随着员工股权的不断扩大,他们在企业里的经营管理权和其他权利及作用也将日益增加,将对企业和社会产生多方面的积极影响。

中国的国有企业虽然已经经历了30多年的改革历程,但始终未能很好地解决员工的激励和约束问题。国有企业弊端集中体现在:一是企业利益未能与员工利益联系在一起,员工薪酬体系中不能体现长远利益和未来收益;二是企业缺乏民主管理,国企领导人“家长制”、“一言堂”现象普遍,员工缺乏相应的发言权,权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三是人才流失严重,并且流失的多是国企内部中高层管理人员、骨干技术人员,对国企的健康发展影响极大。

目前,国有企业股权改革正在拉开帷幕。今年国有企业改革最为引人注意的就是央企的几位“大哥大”,包括中国石化和中国石油,因为在我国一直以来石化行业就没有允许过私人参股的先例,而对于石化这项国家重点行业来说,允许私营企业参股将使其未来发生重大变化。

多家央企和地方企业的员工持股改革在探索中谨慎进行,但有关员工持股等敏感性的内容讨论,却经常在各种论坛和报刊中广泛和热烈地开展。有的专家谈到,员工持股应在指导思想上,给予充分的重视和引导,要结合以往规定和实践经验,重点关注持股比例、持股方式、股权来源、实施路径等几个方面,要强化制度建设,保障“同股同权、同价同酬”,要将工作做细做实。

有的专家学者也谈到,如持股方式可以采取直接持股也可以采取间接持股,可以设置平台公司等。股权来源一般采取增资扩股,不宜通过转让存量股权的方式让员工持股。从持股比例看,全员持股并不是值得推广和鼓励的方式。应该向关键岗位、科技骨干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差距。员工持股比例应该设置上限,以保证国有的控制力。从行业上讲,从事一般性竞争业务的国有企业可以实施员工持股,对于从事自然垄断、行政垄断业务,具有国家特许经营资质、政策性企业,以及其他非竞争性企业,不太适合引入员工持股。

还有的专家表示,员工持股的出资方式应坚持以合法现金出资,以评估值作为基本定价依据。并且,员工持股日常管理应该建立动态调整和退出的机制,包括收益分配机制等。持股员工因为辞退、调任、退休等等应该把股权转让给企业内部符合条件的受让者,或者作为内部股权。对自愿参与的职工,可规定职工每年至多将其工资总额15%且总额不得超过2万元参与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将来享受税收优惠等。在具体实施层面,应该坚持试点先行的原则,严格遵守现有国有企业改制等情况,防止一哄而上。员工持股计划的推进不仅有赖于证券市场机制,还需要各方面制度配合,如税收、养老等方面的制度安排。

在对员工持股问题上,部分专家和企业高层也表示了困惑和疑虑。认为“职工持股容易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从实践看,确有此类事情发生,有些公司以较低的价格向内部员工发行股票,导致了国有资产流入了少数人的口袋。但近年来,国务院国资委已经出台了一系列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政策,如规范审计评估程序、强制进场交易等。从理论上说,这些制度可以基本防范国有资产的流失。

目前,广东、黑龙江、天津、山东等地国资委纷纷定调地方国企改革思路,一些省份还针对员工持股提出专门方案:支持经营管理者、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通过技术入股、增量奖股、期股期权等方式持股。

员工持股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员工持股能否合理实施,能否真正有效调动员工积极参与,能否使国企改革顺利达到预期目标,合理安排资金来源是员工持股的关键。资金来源可以大致概括为五种形式,一是员工单独出资;二是上市公司按照一定条件全额提取激励基金;三是上市公司提取部分激励基金,员工以一定薪酬参与到员工持股方案中来;四是控股股东资助员工持股;五是员工采取一定杠杆的方式进行社会融资。

总之,通过推行员工持股,最大程度使企业业绩增长惠及劳动者,使员工与公司结成利益共同体,达到风险共担、责任共负、效益共创、利益共享,让企业与员工形成“产权———责任———利益”的纽带关系,让员工感到不仅在为国家、社会劳动,也是在为自己劳动。这样,才能有效调动员工生产劳动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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