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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8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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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力推1/3以上央企法制工作进入世界先列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王敏

国资委力推1/3以上央企法制工作进入世界先列

近日,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国资委主任张毅对会议作出批示,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明确要求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努力将中央企业打造成为对外依法经营、对内依法治理的法治社会模范成员,并提出了今后五年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

张毅在批示中充分肯定了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明确要求中央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法治央企建设,扎实推进法制工作新的五年规划,始终坚持在法治的框架内规范改革,在法治的引领下推动发展。要不断增强企业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强化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

黄淑和在讲话中指出,今年是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的收官之年。三年来,中央企业按照国资委的统一部署,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第三个三年目标顺利实现。截至今年9月底,中央企业全系统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的户数达到2584家,集团和重要子企业总法律顾问专职率接近80%。中央企业全系统法律顾问队伍超过2万人,其中,持证上岗率达到83%。中央企业集团及重要子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三项法律审核率分别达到99.98%、99.68%和99.6%,企业因自身违法违规引发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明显减少。回顾九年来,为尽快建立中央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和法律顾问制度,国资委按照“建立机制、发挥作用、完善提高”的总体思路,在中央企业连续实施了法制工作三个三年目标,开创了企业法制工作的全新大格局,助力企业大幅提升了改革发展的核心软实力,打造了一支国家法治建设的企业生力军。

黄淑和强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必将对中央企业改革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中央企业要把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深入推进依法治企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就是要将中央企业打造成为对外依法经营、对内依法治理的法治社会模范成员,其主要标志是将中央企业打造成为依法治理的企业法人、诚信守法的经营实体、公平竞争的市场主体。(下转G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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