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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8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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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努力打造“法治央企”升级版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任腾飞

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努力打造“法治央企”升级版

10月23日,为期四天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闭幕。据《中国企业报》记者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成为中国共产党全党的战略抉择。同一天,国务院国资委网站刊登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署名文章,主题是努力打造“法治央企”的升级版。

黄淑和指出,打造“法治央企”是中央企业做强做优的必由之路,对于推进法治国家建设和市场经济进程具有重要意义。新时期和新形势对打造“法治央企”提出了新的要求,要在打造“法治央企”上努力取得新成效。

对于依法治企的重要意义,黄淑和认为,依法治企是推行依法治国的微观基础,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的必然要求,是中央企业深化改革、做强做优的内生需要。

自2003年成立以来,国资委始终立足于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大局,始终将打造“法治央企”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积极指导推动中央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竞争、依法发展,不仅有力保障了中央企业稳健发展,而且在全社会产生了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

据了解,十余年来,国资委按照“建立机制、发挥作用、完善提高”的总体思路,指导推动中央企业连续实施法制工作三个“三年目标”,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据国资委网站披露的情况显示,央企70%的历史遗留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已得到妥善解决,避免和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10亿元。

据黄淑和介绍,目前,中央企业的依法经营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特别是在中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央企遵守东道国法律,充分履行社会责任,自觉依法合规经营,为中国企业树立了良好的国际形象。中央企业的依法治理能力也在不断提高,成为重要的软实力之一。截至2013年底,已有超过半数的中央企业集团依法开展了规范董事会建设,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建立,中央企业全系统有2560户企业建立了总法律顾问制度。央企法治建设的专业队伍也在迅速发展壮大。通过连续实施法制工作三个“三年目标”,中央企业全系统培养了一支2万余人的法律顾问队伍。在央企带动下,国有企业从业的法律人员超过10万人,其他所有制企业法律人员队伍也得到快速发展。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不易的,也是几届国资委系统和中央企业共同努力的结果。然而,时间似乎并没有给国资委和央企丝毫松懈的机会,在三中全会要求全面深化国企改革的背景下,在四中全会全面依法治国号角的鼓舞下,能否进一步加快提高依法治企的能力和水平,已经成为摆在国资委和央企面前的新问题。

对此,黄淑和强调,中央企业要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以打造“法治央企”为抓手,找准定位、主动作为,充分发挥企业法制工作在服务改革、支撑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要更加全面地保障依法合规经营,切实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要更加深入地服务企业改革发展,进一步推动企业法制工作与改革发展各项任务深度融合;更加有力强化法律风险防范,更加重视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相关报道详见G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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