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17版:残疾人就业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17版            残疾人就业报道
 

2014年10月28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十二五”期间,共为12453名残疾人进行了实名制职业技能培训,为残疾人学员真正掌握劳动技能,走上工作岗位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十二五”期间,太原通过多种渠道安置残疾人就业6744人,受到广大残疾人及亲属的好评。

太原内外兼修全力开展规范化建设

加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王少华

加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太原内外兼修全力开展规范化建设

2011年以来,山西省太原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按照中残联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的部署,结合本地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实际情况,积极协调人社、财政等部门,全力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有了显著提高。2013年被中残联授予“全国长江高科技助残项目”先进集体,连续四年被省政府授予“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模范单位”和“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完善设施

加快信息化建设

完善服务场所和办公设施。中心有就业服务大厅300平方米,同时还有为残疾人配套服务的康复训练区域、文体活动区域、技能培训区域、后勤服务区域4500平方米。在办公和活动区内,无论是在门前设置的残疾人无障碍坡道,还是在楼内的走廊、候梯厅、踏步间、卫生间以及电梯间,都按照国家无障碍建设规范的要求,进行了设计和施工,方便了残疾人朋友的办事和出行。

为了保证中心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在“十二五”期间共投入100余万元,用于中心网络系统和办公自动化设备设施的建设,先后购置办公电脑32台,激光彩色和A3、A4打印机25台,彩色和普通扫描仪2台,办公一体机5台,大型彩喷机1台,彩色和A3复印机2台,无障碍触摸查询机2台,投影仪1台,全彩显示屏1块等设备,满足了中心办公的需求。

完善业务工作和信息化建设。按照省残联制定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中心开设了为残疾人提供失业登记、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劳动事务代理一站式服务窗口,服务大厅的电子显示屏幕直接与市人社局人才市场信息联网,滚动播放人才市场需求信息,为残疾人了解就业招聘信息提供了快捷的服务。还设置有职业指导室、就业招聘洽谈室、职业能力评估室和职业技能鉴定室。建立健全了职业培训制度、职业介绍制度、与社会用人单位联系制度等。建立健全了职业介绍流程、就业年审工作流程、求职登记工作流程、就业和失业登记工作流程、残疾人招聘工作流程、职业能力评估工作流程等,达到了省残联“十二五”期间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要求。

搭建平台

创建培训品牌

规范管理,提升能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去年以来,中心积极与市人社局就业处、市就业管理中心、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合作,向社会发布残疾人招聘单位信息2500家,市本级召开残疾人就业招聘会14次,其中大型招聘会4次,共联系用工单位138家,提供了用工工种70余个、提供就业岗位1500余个,为广大残疾人朋友就业搭建了平台;完成了乡镇、街办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上岗培训和日常考核工作,为100名公益性岗位残疾人员办理了工资卡和失业保险开户手续,在政府的支持下,又开发了617个社区残疾人专管员公益性岗位,并及时向人社、财政申请发放公益性岗位工资、采暖费、缴纳“五险”经费,向全市551个社区残疾人联络员发放生活经费补贴。

为了提升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和完善各级管理员队伍,中心在全市就业服务机构及乡街、社区选派了160名在基层有一定工作经验、具备学习条件的工作人员参加了中残联举办的就业指导员远程培训,选派了4名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中级职业指导师培训,选派了3名残疾人自强创业标兵参加了清华大学的创业培训,为全面提升就业服务能力,深入推进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健全制度,创立品牌,推行实名制培训。根据中残联、省残联推行的加大残疾人实名制培训力度,切实保证残疾人培训和就业质量的总体要求,中心在过去开展的“六免费”活动的基础上,去年把培训工作的重点放在提升培训质量,提高管理水平上来。首先与市财政局联合对全市残疾人免费培训基地进行重新认定。在全市44家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中经过实地考察筛选,选定了7家师资力量较强,办学规模较大,培训项目较全,特别是对残疾人事业有爱心的培训学校作为全市残疾人免费培训基地,其中太原市残疾人职业教育中心、太原市三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山西五一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3所学校2013年被中残联确定为国家首批残疾人免费培训基地,确保了培训的质量和培训后就业率的稳步提高。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