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四家”共建和谐劳动关系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胡雪峰
“三方四家”共建和谐劳动关系
四川企联在四川兴事发集团开展调研
四川省企联作为省协调劳动关系会议组成单位,协调劳动关系是省企联的一项重要工作。
近年来,由政府、企业和职工组成的省三方会议,先后召开了7次全体会议,并组织包括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等4家在内的协调机构,共同研究劳动关系领域中的重大问题,为促进企业发展、协调劳资关系,或实地调研,或建章立制。
以行动促和谐
四川是个工业大省,也是用工大省,与新形势相适应的新型劳动关系,一方面要靠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实行集体协商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但四川省企联经过分析认为,从社会化发展要求来看,还需要用三方协商机制,实现三方的共同利益和目标。
为推进“三方机制”,省企联近期联合下发了32个关于协调劳动关系的政策文件,开展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街道乡镇和区县等四创建活动,推进中小企业劳动合同实施,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推动工资集体协调条例实施等多个专项行动。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最基本的指导思想是兼顾劳资双方的利益,为此,四川省企联与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等部门联合组织了“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电视电话会”、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培训会等活动。
代表企业诉求
在相关各方组织落实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中,四川省企联在总结借鉴相关省市经验后,参加了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共同筹备召开的全省和谐劳动关系现场会,及时代表企业宣读了《四川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倡议书》。
与此同时,四川企联积极参与了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指导意见,参与《四川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等法规的制订与审定工作,参与相关劳动合同、劳务派遣等法律法规的立法调研工作。
在这些法律、法规的起草及修订过程中,四川企联采用问卷调研、座谈会及深入企业专题调研等形式,了解企业真实情况,倾听企业、企业家的意见,积极反映企业与企业家的诉求,从源头上维护企业、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延伸服务半径
为加强对市、州企联雇主工作的指导,四川企联每年都转发中国企联发布的《雇主工作要点》,并结合四川省实际情况强调重点工作,指导市、州企联参与三方机制和开展协调劳动关系工作。
四川企联多次深入市、州企联,督促指导雇主工作及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开展,推动市、州及县区企联参与三方机制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已建立各级三方协调机制2524个,为做好协调劳动关系工作提供了组织和机制保障。
近5年来,四川企联与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一起培育了16个全国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125个省级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有力地促进了全省企业的和谐稳定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