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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8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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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莱钢”是怎样炼成的———国有企业法治建设的成功探析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刘凌林

“法治莱钢”是怎样炼成的———国有企业法治建设的成功探析

莱钢集团总法律顾问董立志(右一)视察公司检修中心践行“法治莱钢”的做法和成效

“看了四中全会公报以后非常受鼓舞,因为它为法制中国建设在企业界的践行指明了方向,树立了灯塔,同时规划了路线图。”10月24日,莱钢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董立志对《中国企业报》记者说。

“莱钢一直在法制建企实践中摸索前进,这次四中全会让我们更加豁然开朗。”董立志说。

打响现代法治企业

建设“第一枪”

总部位于山东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莱钢集团于今年4月1日全面启动了“法治莱钢”建设工作,制定了现代法治企业实施纲要,规划了现代法治企业的内涵、外延、目标、核心理念及重大举措,在全国企业界打响了现代法治企业建设的“第一枪”。

莱钢集团是我国特大型钢铁联合企业之一,总资产达960亿元。产业涉及钢铁冶炼、铁矿石采选、金融证券、国际贸易、房地产、工程总承包、钢结构加工等十几个产业。

近年来,企业经历了跨越式的发展,也经历了低谷式的徘徊,为保证企业在科学理性的轨道上永续发展,打造百年企业,莱钢结合以法治国和建设法制精神,适时地提出“依法强企”的战略。

实际上,早在1985年,莱钢就率先在全国冶金系统设置法律顾问室和普法办公室,并于2002年作为第一批省管企业试行总法律顾问制度,依法管理和依法维权步入正轨并不断取得成效。

尤其是2010年以来,莱钢结合新时期依法治国理念的精神和要求,深度落实总法律顾问制度,适时启动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创新开展法律风险防控管理。

董立志介绍说,在历经法律风险防控“启动年”、“突破年”、“普及年”、“提升年”和“法治莱钢建设启动年”五个主题年度实践的年年递进和不断升华,莱钢在各重点业务领域重大法律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为在企业经营层面的依法治国理念做出了重要的探索和实践。

今年莱钢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创新性提出“法治莱钢”建设,其目标是打造“思维法治化、决策法治化、管理法治化、运营法治化、发展法治化、保障法治化”的“六化”法治企业格局,建立并强化“思维想法、决策问法、管理靠法、运营依法、发展用法、保障有法、法商融合、法治文化”的“八法”法治企业理念,推动公司建立规范高效的运营管理机制,实现法治与发展的协调与统一,促进莱钢实现从“依法治企”向“依法强企”的战略提升。

董立志认为,在建设法治中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征程中,企业做好以法治企、依法强企是大有作为。“把法治中国理念结合企业的实际,有机地融合到企业的决策、管理、运营发展和保障体系当中来,使企业始终沿着一个科学、依法、规范、理性的道路做大做强。”

从“依法治企”到

“依法强企”

“莱钢在法制化建设过程中,已经跨越了维权和法治建立两个阶段,现在提出的‘依法强企’实际上是‘依法治企’的升级版。我们这个想法和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大背景合拍了。”董立志告诉记者,“依法强企”就是打造一个全面的、系统的法治企业。

为此,今年年初,莱钢提出了“建设法治莱钢”的口号,4月1日正式公布了《法治莱钢的实施纲要》,确定了法治莱钢的发展理念,制定了实施举措。在全国企业界做这样的探索还属首次。

“公司上下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方面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或者说发生了质的飞跃。”董立志告诉记者,原来不管是领导干部还是职工,都觉得法治是个很专业的东西,离自己比较远。“法治莱钢”这项工作启动以来,从领导干部到职工的法治意识、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逐渐形成。

在莱钢一个明显的改变是,现在决策层在做决策前都善于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如果议案、决策与法律顾问意见不统一或不相似,就无法形成决议,就无法执行下去。

在普通职工中,法治思维也有了很大的提升。原来觉得只要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行了,不会把这个法治思维自觉地运用到工作流程当中,不会内化到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当中,而现在他们可以得心应手地把法律意识运用和内化到他们的工作岗位以及工作流程当中。“这就促进了管理的精细化和工作的标准化,及时补上了管理上的漏洞。”

董立志告诉记者,以前部分下属单位负责人决策“拍脑袋”,投资不上董事会,导致有些项目因非理性投资或不规范投资不能取得预期收益。现在领导干部善于征求企业法律顾问的意见,养成了“决策问法”的良好习惯,保障了重大决策依法合规、科学理性。

以前广大职工法治意识比较淡薄,“情浓于法”的理念较为盛行,由于为亲戚朋友帮忙担保等引发个人资产被法院查封现象屡见不鲜。而现在职工逐渐养成了依法工作、依法行事、依法生活的好习惯,日常工作制度化,生产操作标准化,日常生活合法化,创新自由不逾矩。“有情有理,法治至上”蔚然成风。

法律风险防控方面,以前有的下属公司因不按制度操作陷入犯罪分子票据诈骗的陷阱从而造成经济损失;有的下属公司因疏于合作方的资信调查而引发国家贸易中的货物丢失等。而现在,由于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立,机制运行高效,莱钢集团再没有出现大的法律纠纷或重大法律损失。

而企业法务以前往往疲于应付出现的纠纷案件,企业法务以“事后补救”为主。“现在把法治当成企业重要的资源来经营,每年通过法治方式为企业创造的直接经济效益达亿元,通过法律风险防控和企业综治保卫工作为公司避免损失近10亿元。”董立志自豪地说。

显然,法治作为一种资源,为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效益。通过“法治莱钢”,莱钢规范治理进一步完善,莱钢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形象及品牌价值得到提高,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

打造现代

法治企业样板

对于“法治莱钢”建设,莱钢有一个明确目标,就是力争在3—5年内,努力把莱钢打造成中国现代法治企业的样板。

今年是“法治莱钢”的启动年。公司决策层已经为“法治莱钢”的系统性建设搭好了框架,明确了方向和路线。

董立志告诉记者,在今年要做好的十项工作当中,一是要做好顶层设计,二是要做好2017—2020年中长期的一个“法治莱钢”的长期规划,到2017年形成“法治莱钢”一个正常运行的法制体系,2020年形成了自觉的法制文化,实现“知法于心,守法于心,践行法律”,全面建成“法商合一”、“依法强企”的现代法治企业文化。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莱钢在国内率先启动法治企业建设工作,这种“上接法治中国理念有高度、下连车间班组接地气”实践和探索得到了各界的广泛赞誉和支持。

莱钢的“法治莱钢”建设得到山东省政府的大力支持。在11月底或12月初,将在莱钢集团召开“全省法制莱钢现场会”,推广莱钢集团建设法制企业的先进经验。

“我们就是要在全国企业界打造一个高效践行四中全会精神的企业样板和莱钢模式。”董立志希望,莱钢模式不仅仅有利于莱钢,同时有益于山东企业乃至全国企业,使莱钢模式更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复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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