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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8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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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
将整体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丁是钉

依法治国将整体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和各种类型的经济刺激政策相比,法治体系建设会使中国企业的经营环境更加透明、公平和可预测,将是对中国企业的长效利好。

从立法层面讲,就是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用“良法”实现对于企业经营环境的“善治”。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从目前看,各种所有制类型企业机会不均等的现象还普遍存在,垄断型企业的强势地位还没有被打破,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型企业在许多领域中还处于弱势地位,损害民营企业利益的情况还时有发生。改变各类型企业法律地位不平等的状况,营造“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企业经营环境,将有效激发民营资本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使民间投资更加活跃。

其二,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现实中,立法滞后的现象在经济领域非常突出,尤其明显的是对于互联网方面的法律、法规明显欠缺,在网店经营、互联网金融等众多领域,法律缺位的现象已经产生了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比如在近期频发的P2P互联网金融企业“跑路”的事件中,就有大量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侵害,甚至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金融秩序。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法律与现今的经济发展已经明显不相适应,加快相关领域的立法已经是迫在眉睫。

其三,四中全会提出,“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改革往往涉及到对现有法律、法规的突破,没有法律依据的改革不但把改革者置于违法的危险境地,更大危害在于这种“闯红灯”式的改革会严重破坏法律的严肃性和公信力,给社会规范和秩序造成巨大伤害。以立法支持和促进改革,体现了中央加快改革的战略思维,会让改革红利更早释放。

从实施层面,全会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有三个方面对于企业的影响比较显著:

其一,四中全会提出,“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给政府和市场划定清晰的界限,防止权力对于市场的过度干预,给企业更加宽松发展的环境和更大的发展空间。(下转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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