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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1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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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将为
中国企业带来新红利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丁是钉

“依法治国”将为中国企业带来新红利

十八届四中全会把“依法治国”作为主题,既表明了此前国家治理中存在“依法不够”的问题,又庄严宣告“依法治国”将成为占有主导地位的治国方略。这也意味着中国企业将告别“乱世出英雄”的野蛮生长时期,进入新的“优生优育”时代。

客观地说,自改革开放以来的30多年中,法律制度不够健全、执法不够严格的社会经济环境对于在市场经济发育初期的企业形成了相对“宽松”的环境,让大量初创的企业繁荣生长,并产生了一批“草莽英雄”式的企业和企业家。但是,这种包括利用社会腐败现象在内的“钻空子”式生存和发展方式,也造成了一大批企业和企业家的“原罪”问题,导致了大量企业的非正常死亡,其对于企业、经济乃至社会风气的破坏力已经远大于其所创造的价值。特别是随着中国逐步融入甚至是主导世界经济格局,中国企业必须“依法”生存和发展,代表和体现中国“依法治国”的大国形象、大国责任和大国价值。

展望前景,“依法治国”将为中国企业的发展创造巨大的红利,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新型政商关系将使企业生存环境更加公平。企业无需再通过“钻空子”、“打擦边球”的方式,获得法外的生存空间和利益,企业的经营成本特别是政策和法律风险成本将有效降低。同时,由于违法的成本增高、收益变小,企业通过违法来降低成本或增加收益的做法将大面积减少,企业经营中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将不复存在,中国企业依法、守法经营的能力将极大增强,企业素质将得到大幅度提高。

第二,企业改革中的政策法律风险将得以降低和规避。从某个角度说,中国的经济改革和企业改革是一大批企业家趟着法律的雷区,用牢狱之灾甚至是生命的代价换来的。“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对于改革方式的一个巨大创新就是用法律引导改革、用法律推进改革。比如,在进行工商注册制度改革时,就先行修改了《企业法》,让改革行为和法律规范不再抵触。依法改革,特别是以修法带动改革的创举,将极大激发企业家的改革热情,促进改革的整体推进。

第三,企业的创新行为将得到更加切实的保护和激励。由于对“山寨”行为打击不力,导致了创新者付出成本、仿冒者获得利益的现象泛滥,中国企业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行动受到抑制。“依法治国”将意味着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这比各种其他形式的奖励和补贴对创新的激励作用更大、更直接。

第四,“依法治国”理念将传导和影响到企业的内部治理机制。企业和社会之间是一种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目前中国的法治现状体现在企业内部,就是企业治理结构不科学,企业治理存在无视企业内部规则、“有法不依”的问题。大量企业人治色彩浓重的问题,多年来一直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依法治国”的理念和方式会以不同形式传导到企业治理行为中去,促进中国企业由人治向法治进化,真正建立起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企业制度。

最后,在企业经济纠纷处理中,企业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更好的保护。由于一些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模糊,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导致个别企业会通过寻租,侵害利害相关企业的利益。同时,由于现行法律特别是司法理念中存在着更倾向于保护国有产权的问题,致使民企或其他经济主体利益受到不公判决的现象时有发生。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民企或私有产权将得到平等对待和保护,民企的发展空间和发展动力问题将得到更好解决。

人的发展会受到环境的影响和制约,企业的发展也同样如此。“依法治国”将从深层次上改变中国企业的生存环境和生存状态,“优生优育”的中国企业将更加茁壮地成长,成为世界经济森林中的优势群落,焕发出盎然的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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