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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3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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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公务员离退休满三年或可在社会组织任职

来源:中国企业报  

粤公务员离退休满三年或可在社会组织任职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日前对《广东省社会组织条例(建议稿)》进行评估,与会专家提出,离退休满3年的公务员可以在社会组织中任职,此举既能让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又能发挥最大效益。

评估会上,由广州大学、中山大学、广东海洋大学分别提出建议稿。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汤娟,对上述三份建议稿做出比较后认为,不能对公务员兼任社会组织负责人的问题“一刀切”。“有一些涉及政治、法律、宗教、外交、行政管理的社会组织,如果公务员不兼任,不少组织就要被注销。”她还提到,离退休公务员对社会组织的建设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离退休满三年的公务员到社会组织中任职,比较符合现实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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