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14版:今日华兴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14版            今日华兴
 

2014年9月2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让合适的人撑起合适的岗位

来源:中国企业报  

让合适的人撑起合适的岗位

(上接第十三版)

公司针对每个管理岗位,制定出严格的年度工作目标、月度考核办法,对中高层管理人员不搞论资排辈,而是以业绩论英雄。公司对管理岗位实行竞争上岗,以此解决了“要我干”还是“我要干”的问题。管理人员针对岗位目标,自我施压,切实担负领头羊作用。

2013年公司人力资源部年度报告显示,对近10人进行了任职考评公示,让考评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继续其任职,对另外10余名中层管理人员,根据其表现进行了任职调整。

中高层管理人员“优化岗位”,“优”出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公司的大政方针也在优化中落地开花。

鼓励能者“得瑟”

“优化岗位”的目的是为了调动员工积极性,优胜劣汰,更加有效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优化岗位”就是实行兼岗、并岗,做到员工一人多岗,一岗多能,让合适的人到合适的岗位上去。

为了落实“优化岗位”这一措施,各公司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情况,采取了不同措施,有的进行优化组合,有的进行“外引里带”,有的进行竞争答辩,可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针对“优化岗位”,曾有“唱反调”的案例。钢构公司二车间原先有6个小组,每个小组10到20个人。小组内人员多,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任务分配多寡不均。活少的时候,往往是技术水平高的在干活,技术水平低的做辅助,显然,这不利于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针对这一情况,车间对人员进行“优化组合”。由原来的6个组,扩编为10个组。由车间主任经过考评,把思想觉悟高、技术水平高的职工选为组长,再由组长和职工经过双向选择组成小组。这样,每个小组的人员虽然少了,但是凝聚力强了。分配任务以后,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完成。特别是原先在组内跟着“喝老汤”的员工,由于现在班组人员少了,不得不从事具体的操作,在组长或其他技术水平高的组员的带动下,操作技术水平得到了“被动”提升。

钢构公司二车间班组“优化岗位”是扩编,而石材公司安装车间“优化岗位”则是合编。石材公司安装车间原来6个安装组,实施“优化岗位”后,根据产品、工序“合编”为锯机组、磨机组、液压组3个班组。经此调整后,每个小组对产品作业的流程更加熟悉,装配过程得以缩短,生产效率得以提高。大班组作业的优势是有利于完成突击任务。原先6、7个人一个班组的时候,一旦发货急,安装工作人手不足,班组之间的协调就很困难,发货就受到影响。现在,大班组式作业,一个班组15人左右,遇到突击任务,可以合理调配人员倒班作业,能保证任务顺利完成。

两种不同的模式,都达到了“优化岗位”的目的,这也正应了孙宪华的那句管理名言:管理无定式,适合即最好。

让员工“优”起来

“企业无人则止。”华兴常以此为戒,并提出“向人才负责就是向企业负责”。从这一角度讲,公司实行“优化岗位”,贵在“优”,就是通过技能培训、开展“双百人才”工程,评选“华兴首席技师”等一系列措施,让没有优势的人员有优势,让有优势的人员更加有优势,让华兴每位员工更加适合自己的岗位。

为了落实“优化岗位”的目的,公司人力资源部分批组织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参加管理技能培训;聘请各类专家讲师,对公司班组长和中层管理人员,开展基层管理技能提升的内训;对百名管理人员和百名技术人员,实施“双百人才”工程,利用在线商学院、外聘专家等形式,对“双百人才”进行精益生产、基层实务管理等系统培训。

在借智方面,公司与山东大学、山东建筑大学等高校联合,举办各类专业培训班,对公司员工进行机械与电子工程、钢结构工程等专业技能技术培训。公司还鼓励员工,以脱产或半脱产形式外出学习研修,实行学历补贴、职称补贴和学习费用报销制度;实行“师带徒”,进行“传帮带”,在公司内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氛围。公司不定期举办“三提一优”主题下的各种形式的技能大比武,以比赛促训练,以训练促学习,全面提升员工综合素质。

为更好地发挥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作用,提升公司科研力量,公司在获批成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后,即与清华大学、山东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和山东理工大学等著名高校,达成联合培养博士后的合作意向。按照职业道德好、技能水平高、工作业绩突出的标准要求,公司现在每年评选“华兴首席技师”,将其纳入公司高技能人才库。

在后备人才培养上,公司着眼于年富力强、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中高层管理人员,从中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领导能力强、群众公信度高、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作为企业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实行动态管理,为企业的发展和管理不断注入新的活力。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