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企业联合会以《辽宁省中小微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形式争取立法,实现了当年立项、调研、论证并通过。它因此成为国内第一部保护中小微企业权益方面的地方法规,填补了国内空白。
保护中小微企业
辽宁企联促立法开国内先河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金骑
保护中小微企业辽宁企联促立法开国内先河
辽宁企联被评为社会组织最高信用等级(5A级)
王利博制图
切实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被辽宁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列为最重要的日常工作之一。
维护权益“寻长效”
“替企业维权,一不靠‘拼’,二不靠
‘争’,而是将维权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辽宁企联一位负责人介绍,省企联除先后参与《辽宁省职工权益保护条例》、《辽宁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修改制定工作外,起草并建议出台《辽宁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但经多年努力,迟迟未能纳入立法项目。2013年,省企联抓住了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契机,建议省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辽宁省中小微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形式争取立法。经努力,实现了当年立项、调研、论证并通过的先例。
《条例》共28条,包括中小微企业及其权益的规范、政府及部门职责、保护权益的主要措施、罚责规定等相关内容。
《条例》于2014年3月1日正式实施,引起社会各界高度重视,为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法制环境。
为更好地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2001年以来,辽宁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设立了辽宁省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简称维权工委),由省老领导陈素芝担任主任,省企业联合会副会长马琳担任副主任。成员有省人大、政协、公安厅、司法厅、人社厅、高检、高法和政府有关部门主管领导;著名律师、法律专家;省主流新闻媒体负责人;不同所有制企业法人代表等20余人。
维权工委下设全省17家特约律师事务所,先后协调处理了当地政府强迁民营企业、本省与外省企业经济纠纷申诉、企业因水淹造成多年停产维权、企业产权纠纷、企业房产纠纷、企业涉外维权等30余起典型疑难案件。其中重大侵权案件18起,涉案金额2.8亿余元。
整合资源“广施援”
为了做好企业维权工作,辽宁企联除了解决“有法可依”问题,还通过多种途径,引导企业善于借用法律资源,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不久前,辽宁省企业联合会、辽宁省中小企业联合会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共同举办了第九届7·28企业维权法律咨询日活动。本次活动以宣传贯彻《辽宁省中小微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内容为主题,辽宁省设立主会场,沈阳、本溪、丹东、锦州、阜新、朝阳、盘锦等市设立了分会场,实现了全省联动。
主会场和分会场都悬挂“7·28企业维权法律咨询日”会标。邀请法学专家、法官、律师等开展了现场法律咨询服务;散发了“辽宁省中小微企业权益保护政策解答”、“7·28企业维权法律咨询日”简介等宣传资料。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部分市窗口平台开通了96680呼叫应答,根据企业需求,进行在线或线下咨询解答问题。
此项活动起始于2006年7月28日,是由辽宁省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辽宁省企业联合会、辽宁省企业家协会、辽宁省中小企业联合会,会同相关法律工作者和《辽宁法制报》等新闻媒体共同举办了首次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邀请政法界资深专家、律师等,为企业面对面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帮助企业分析解决疑难案件,提供法律援助。从此,根据企业需求并经有关部门同意,每年7月28日被确定为企业维权法律咨询日。
协调关系“六尽责”
根据有关规定,辽宁省企联已被省政府正式确定为企业代表组织,参与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也就是说,在现有的办事格局中,省人社厅代表政府、总工会代表职工、企联组织代表企业(雇主),形成了辽宁省协调劳动关系的三方机制。
在三方机制中,由于省企联积极主动参与制定落实相关劳动法规、工资集体协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调查研究、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工作,受到政府有关部门认可。
目前,在省委、省政府以及16个部门组成的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中,省企联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副主任单位,同时,在三方《工作制度》中,明确规定了省企联“履行雇主代表职责,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雇主组织机构和县(区)网络体系建设;为企业提供维权、管理创新、科技创新、融资和市场开拓服务,促进企业发展等六项具体职责。
案例
不久前,一面绣有“心系企业鼎力相助”的锦旗,由日本电产(大连)有限公司的两名代表,专程从大连赶到辽宁省企联并郑重赠给辽宁省企业联合会马琳副会长。
这面锦旗,缘自半年前省企联的一个“由点及面”的服务。
当时,省企联根据大连开发区的情况反映,部分外资企业因劳动力成本过高,企业面临停产、减产、裁员等情况。省企联由副秘书长带队,一行三人在深入大连开发区调研的基础上,及时向省政府的相关领导呈报了《关于大连开发区外资企业因负担过重而出现关、停、裁员浪潮等情况反映》,报告呈送后,主管工业的副省长谭作钧和时任省长陈政高都作出重要批示,接着,通过省市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协调,及时为企业减轻了相关税负,使企业重获生机,遏制了企业或产品向外地转移现象。日本电产(大连)有限公司作为受益企业之一,以赠送锦旗的形式表达自己的感谢之意。
其实,类似的“解企业之忧,注发展之力”,对辽宁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来说,已形成经常化、制度化。
名片
辽宁省企业联合会 辽宁省企业家协会
辽宁省企业联合会、辽宁省企业家协会分别成立于1980年和1985年,现合署办公,是为全省企业和企业家服务的综合性社会组织。是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的常务理事单位,是辽宁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副主任单位。
协会下设综合部、开发部、雇主工作部、信息部、杂志社、创业基地。多年来,辽宁省企业联合会、辽宁省企业家协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坚持不懈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公开公正评价企业、企业家,评审表彰和推广应用企业管理进步成果。为企业提供咨询、培训,融资、开拓市场等多方位服务,受到企业欢迎和有关部门好评。先后荣获“全国先进民间组织”、“辽宁省示范社团”和“辽宁省五A级社会组织”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