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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版            中国国资报道
 

2014年8月19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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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让踩“安全红线”者丢钱又丢官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孟书强

要让踩“安全红线”者丢钱又丢官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正式颁布实施《中央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其中提到,中央企业要制定完善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相关制度,将安全生产考核与企业负责人年薪、企业年度薪酬总额挂钩。从严处罚亦被作为基本原则写入《实施细则》。可以说,这是国资委以猛药去疴疾的又一重要举措。一句话,谁踩了安全生产的红线,就要让他丢钱丢官。

进入8月以来,接连发生台湾高雄燃气爆炸事件、江苏昆山“8·2”爆炸事故等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的红线被屡屡突破,不仅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也让不少鲜活的生命永远地离开了我们。这些惨痛的教训再次警醒我们: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是绝对不能踩的红线。

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及安全生产问题时曾经指出:“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今年6月是我国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将活动主题确定为“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习总书记的指示言犹在耳,“安全生产月”过去不过月余,此时如此频繁地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我们不禁要问,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究竟怎么了?屡屡强调的安全红线为何不断失守?理应做安全生产表率的央企为何也频频遭遇安全生产之困?无论是企业自身,还是安全监管部门,都必须追问一下自己了。

安全意识淡薄、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到位、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不得力……这些屡屡出现的逾越“安全红线”的行为,在每次安全事故出现后都“如影随形”般地被揭露出来。无疑,这些都是导致安全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不过,这些原因之所以频频被“搬”出来,其背后更为重要的原因在于当前安全事故追责的力度不足,执行力不够。

我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国家安监总局和国资委也屡屡出台规定和通知,把安全生产考核和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以及工作提拔挂钩,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实行“一票否决”。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除了特别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尽管一些企业负责人因为安全事故原因,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惩罚,但却很难真正起到治本之效。以至于外界对事故责任人是否受到惩处多有质疑,这也让一些企业负责人心存侥幸心理。

安全生产归根到底是执行力的问题。这次国资委将踩安全生产红线与央企考核的降级、扣分等挂钩,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企业领导提拔任用的一个重要参考依据,不失为加大企业“违法成本”、强化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对其他违规者的一个警示。但其中更为重要的是要让制度真正落实在实处,尤其是以一种让人们看得见的方式落在实际中,在企业中真正形成一种持久的震慑力。

此外,正如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所指出的,很多重特大事故的背后都存在着腐败问题。在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除了安监部门要及时介入,国资监管部门对涉事企业考核降级扣分外,纪检监察部门也应积极介入,严查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让在事故中涉及腐败的企业负责人无处遁形,真正让碰安全生产红线者丢钱丢官。

中国已经制定了到2020年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目标,要如期完成这个目标,必须有铁一样的纪律保障。央企尤其要起到表率的作用。国资委此时出台“从严处罚”的《细则》正当其时。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曾经强调指出:“谁不重视安全,组织上就让他不安全,谁不把人民的生命安全当回事,组织上就不要把他的职务当回事。”在面对安全生产问题时,我们就是要有这样的勇气和豪气,铁腕治安全。因为每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都是对现代生产文明的一种亵渎;每一个在安全生产事故中逝去的无辜生命都是企业、家庭和社会无法承受之痛。(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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