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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19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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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新国十条”为银行服务实体经济再加码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莫开伟

保险“新国十条”为银行服务实体经济再加码

8月13日,保险业“新国十条”终于落地,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有关专家表示,与旧版“国十条”相比,“新国十条”更加贴近中国经济发展实际,更多强调保险业服务于实体经济、服务于社会治理的作用,保险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在笔者看来,保险“新国十条”确实具有上述社会功效,尤其对化解实体经济经营风险、助推实体经济跨越式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实体经济发展主要面临两大障碍:一是融资贵、融资难障碍;二是抗经营风险能力低和经营失败的障碍,且两种障碍互为作用,共同让实体经济滑向了不利经营局面。从融资贵、融资难问题看,主要是大多数实体经济自身处在产业链底端,存在产品质量不高、经营管理方式滞后等问题,因而在市场上竞争力脆弱、话语权不强。这种经营现状使实体经济信贷基础不牢,信贷能力较低;也使银行在对实体经济信贷上存在很多担忧和畏惧,更加剧了实体经营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出现这种现状,靠实体经济自身努力改善经营现状、提高经营效益和提振银行信贷信心,需要很长时间,一时无法实现。而靠银行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也存在勉强之嫌,且银行也不一定买账,因为银行曾经在支持中小微实体经济信贷中吃了不少“亏”,越是信贷支持力度大的地区,越发造成高不良信贷率,让银行陷入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

而保险业“新国十条”推出专门针对实体经济融资难的“政银保”模式,即针对支付能力较弱的企业和人群,由政府、银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贷款风险。这种模式一旦在全国铺开并推广,可解决银行一直以来在信贷中存在的贷款风险担忧,尤其可破解涉农企业无抵押、无保证金贷款难等问题。同时,将此前由银行一家独自承担信贷风险改为共同分担贷款风险,可消除银行信贷后顾之忧,有利于极大增强银行支持实体经济信心,从而加大对实体经济信贷投入,并为最终破解实体经济融资难问题奠定坚实基础。

从实体经济经营过程看,不仅面临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自然风险等系列风险,生产和市场不确定性、产品价格不稳定性等情况亦较为严重,这些都成了实体经济发展的“拦路虎”,也使实体经济各类经营风险隐患一直难以根除,也始终成为银行心中挥之不去的“阴影”。而保险“新国十条”研究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巨灾再保险等制度,意在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鼓励各地根据风险特点,探索对台风、地震、滑坡、泥石流、洪水、森林火灾等灾害的有效保障模式;并将制定巨灾保险法规,建立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制度以及巨灾风险管理数据库等等。而且更要求在农业保险方面建立完善的保险机制,不仅可征收巨额保险费用,更能为林业、蔬菜、家禽等“三农”企业提高经营风险保障。由此可见,保险“新国十条”能为实体经济撑起发展“保护伞”,真正发挥“助推器”作用;银行也会因为实体经济保险保障功能的增强,在信贷上消除担忧心理,可放开胆子支持实体经济,实体经济融资难问题也必然迎刃而解。

此外,随着人口拐点到来,劳动力成本上升,企业需为员工交纳的各项保险费用也越来越多,不少实体经济难堪重负,成了企业发展转型和产品升级的重要制约因素。而保险“新国十条”提出“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可让实体经济扩大商业保险范围,将大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成功推向商业化保险之路,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减轻实体经济经营负担,也可提高职工保险保障水平,为实体经济振兴奠定牢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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