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命工厂频现的本质是价值观异化
来源:中国企业报
夺命工厂频现的本质是价值观异化
(上接第一版)
面对监管部门的每一张整改通知,工厂都会通过公关摆平,然后彼此相安无事工厂继续生产,直到下一次检查。之所以监管部门采取这种“提示”性的“温柔”执法,除了监管部门和人员可能被工厂买通存在寻租行为外,监管部门还存在着来自政府方面招商引资、保GDP增长的压力。如果在没有发生重大事故之前,监管部门强令有问题的工厂停产或关门整顿,则很可能遭遇行政系统内部“潜规则”的打击和伤害。
从当事工厂来说,是一种权衡利弊的理性选择,宁可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埋单,也不愿意增加安全投入。增加安全投入,除了一次性的巨额投资外,还要损失大量的时间,同时也决定了每一个产品的成本都会增加。而错过了市场时机或者是单位生产成本的增加,都可能让工厂失去市场竞争力,这就意味着此前的安全投资都打了水漂。并且,发生安全事故是一件并不确定的事件,一旦发生后还可以用赚来的钱搞定。由此,对于工厂来讲赚钱是第一位的,安全只能挂在口头。
从企业员工来讲,改善生存状况的动力大于保护生命的意识,宁愿干有危险但赚钱多的活,也不愿意在平安中受穷。很多工人原来都是在土里刨食的农民,对于现代工业大生产的危险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如果一次违章作业碰巧没有发生事故,这种侥幸心态就会在个人甚至是群体中漫延和泛滥。比如,这次发生爆炸的中荣公司,因为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粉尘,应当杜绝明火的产生,但却依然有一些工人会偷偷地吸烟,而其他员工即使明知这一情况,不但不会制止,相反还会为其“保密”。这种对于安全和生命的麻木和漠视,是终酿大祸的群体性土壤。
漫长历史中的长期贫困,让一种“命不值钱”的观念在中国大地上生根,与此相对应的却是“有钱能解决一切”的现实写照。在这种价值观的严重异化背景下,安全事故的发生已经成为一种必然。从本质上讲,任何对安全风险的忽视和纵容,任何一起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其结果都和故意杀人没有实质区别。立法和执法理念的变革,应当成为解决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突破口,实现对于“钱比命重要”的理念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