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11版:论衡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11版            论衡
 

2014年8月12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税务官为什么不担心
突击征税压死房企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丁是钉

税务官为什么不担心突击征税压死房企

在上半年财税收入增幅大幅度减少的情况下,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向房企发起清缴税费的行动。税务部门的逻辑是“担心中小房企一旦倒闭,税费就收不上来了”。但是,税务部门为什么不担心清缴税费会成为压垮中小房企的最后一根稻草,而企业倒闭后再就无税可收呢?

据财政部日前公布的财政收支情况,今年上半年房地产营业税、契税同比分别增长6.6%、11.7%,相比去年同期增速分别下滑39.1%、28.1%,与以往动辄百分之二三十的高增长水平相比,形成巨大的落差。因此,就税务部门本身的工作职责而言,想方设法清缴税费的做法非但无可置疑,甚至还是尽职尽责的模范。但是如果从保证经济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角度讲,则需要税务部门甚至是国家决策层调整思路和做法。

首先,应当建立保税源、保经济比保税收重要的理念。毋庸讳言,持续拉高的房价让房地产行业成了一个遭人痛恨的行业。但尽管如此,房地产行业的兴衰关系到上下游数十个行业的命运。如果房地产企业大面积破产,就有可能导致经济出现全局性和系统性的风险。因此,在“挤泡沫”的同时,更要密切关注房地产行业的运行情况,防止房地产企业的困难引发连锁性的多米诺效应,造成经济恐慌。

就在不久前,发生在温州和钢贸互保行业中的问题,已经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一些地方和行业局部性的经济风险,地方政府为防止风险的扩散和蔓延花费了巨大代价,但是却收效甚微。吸取这些地方和行业的经验教训,对有较大风险隐患的行业给予适度的“财政保护”,是一种成本低收益大的良方。打个比方,一定不要等火上房了再去救。从这个思路出发,在当前房地产行业面临巨大困难的情况下,制定相应的临时性政策,适度延缓房企的税费清缴期限,既有合理性也有必要性。至少不要“逼税”,更不要收过头税,让已经深陷困局的房企雪上加霜。

与此同时,应当建立以降税费促进财政增收的新思维。拉弗曲线直观地表明,当税率达到一定的税点后,随着税率的提高,政府的税收就会减少。相反,如果税率过高,降低税率就会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从中国的税收现状来看,一方面是企业普遍反映税费过重,另一方面,也伴随着普遍性的偷税漏税行为。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在一份调查中曾指出,如果不偷漏税,90%的中小企业可能倒闭。

在历史上,美国曾经有一次减税增收的典型案例。1920年新上任的美国财长安德鲁·梅隆发现,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避税”的行为都很普遍,他认为如果让人们缴该缴的税,最好的办法就是降低税率,为此,梅隆和反对方进行了激烈的较量。减税方案逐步实施后,原来缴税最多的阶层比减税前多缴了50%,而原来缴税较少的阶层比原来多缴了40%—70%。减税使得人们不再逃税,美国企业家以惊人的速度创办公司。到1926年,美国失业率降到历史上惊人的1%低点。美国工业生产指数从1920年的15%上升到1929年的23%。在工作时间减少5%的前提下,美国工人的平均工资收入增长1/3。

从现实来看,如果企业的税负能够降低到合理水平,企业家就不会冒风险去偷逃税费,由此而发生的寻租行为也会大量减少,税收环境将会得到明显好转,征税成本将大幅度降低。因此,以提高征收率替代高税率是增加财税收入的最佳选择。

在告别GDP崇拜的同时,也必须相应调减政府的财政收入预期。如果财政收入预期不减,地方政府扩大GDP的冲动就无法真正降温,中国经济依然会被绑架到一辆疯狂飞奔的马车上。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央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减少税费的措施,减轻企业的负担,增加经济发展的活力。就企业的感受和需要而言,这种减负的范围还应当从点扩展到面,从微调转变为大降,为经济转型创造宽松的环境。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