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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29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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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创新遭遇政策性困难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沈闻涧

当创新遭遇政策性困难

当企业的商业模式创新遭遇了国家的政策限制,是应该躲开还是直视。显然,在当前的商业环境下,只有灵活的用足政策,并最终促进和推动政策的改变,才是唯一的发展创新之路。

视频网站乐视网,过去一年多时间内,巧妙借道第三方的互联网电视内容集控平台建立了乐视网品牌专区,完成了将互联网上的海量视频内容从电脑端、手机端直接跨界推送到电视端,并试图开创多屏合一下的“内容收费、广告收费”全新商业模式。

日前,随着广电总局落实181号文的强力监管,宣告乐视当初向社会和投资者所描述的“商业创新蓝图”遭遇了政策锁门。

企业创新,不能突破政策底线

国家广电总局早在2011年就已经公布出台了严禁商业视频网站企业直接将视频内容从电脑屏、手机屏推向客厅中的电视屏,面向互联网电视的181号文,为商业视频网站企业进入电视屏提供了可以操作的路径和方向。

但是在企业商业利益最大化、在互联网创新颠覆能力无所不能的意识驱动下,受企业掌握全产业链的商业逻辑驱使,乐视网忽视了政策监管的底线,也忽视了电视这一作为中国舆论传播最核心平台的地位,更忽视了企业在追求商业利益同时所应该主动承担的社会责任。

对于乐视网来说,这是一次及时的“被动刹车”。因为对于中国的电视产业来说,无论过去、现在,或者未来,都是一个“政策高度关注”的领域,不仅要通过大量的视频内容来丰富人们的娱乐生活,还需要行业规范。

以乐视网现有的商业创新逻辑,将网站上的海量视频内容,从电脑屏推向电视屏,并对用户收取相关的节目视频服务费,并完成电脑、手机、电视等多屏之间的广告精准投放,并不复杂。但是按照中国现有的电视监管政策,却要经过广电总局授权的七大牌照供应商的集成播控平台,必须要受到行政部门的实时监管和控制,根本不可能由一家商业视频网站来主导电视屏幕的内容供应。

当企业的商业创新模式遭遇了国家政策和法规的阻力,是以“企业一己之力”逼迫政府政策的变革和调整,还是积极主动地适应政策进行商业模式的变革和调整,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积极主动适应政策监管的调整,并在政策的监管之下找到适合企业健康可持续的商业化发展道路。

主动转型,背靠政策做互联网创新

近年来,诸如此类的“企业商业创新遭遇国家政策限制”的案例并不鲜见。一方面是近年来互联网浪潮冲击下,带来了新技术、新手段,突破了传统的行业范围和传统的法律法规,实现了跨行业、跨领域、跨平台的发展;另一方面则是中国对于相关产业和领域的开放程度越来越高,也引发了大量民资、外资进入一些全新的行业和领域,因为不熟悉和不了解而频频触碰到政策的禁区。

当年,美国谷歌无视中国对互联网的监管政策,试图以退出的姿态,逼迫中国政府修改互联网监管政策。其结果则是谷歌失去了在中国这个全球人口最多、市场最为庞大的国家,商业化开发的机会和平台。也间接推动了百度等中国本土搜索引擎企业的快速成长和发展,迅速在全球互联网搜索市场上占据了一席之地。

近日,中巴两国元首共同出席百度巴西葡语搜索引擎启动仪式,这也拉开了百度国际化扩张的序幕。毫无疑问,在这一轮中国对于互联网监管过程中,百度与谷歌,前者灵活、用足政策,并促进了政策的发展和演进,将互联网搜索服务变成了一个价值平台,从搜索到生活、娱乐、服务等多个领域进行转型式创新,从而开创了百度特有的商业模式。而后者却一味地强调自身的商业立场,试图让一个国家的政策为一家企业的商业利益而改变,显然得不偿失。

同样,在过去几年,作为中国最大的网络交易平台淘宝网,得益于互联网时代和新一代年轻消费者群体生活方式的变化,快速成为全球也是中国最大的第三方交流平台,聚集了成千上百万的个人卖家,也吸引了上亿人次的消费群。

不过,伴随着淘宝网的扩张,也出现了“假冒伪劣”、“三无”产品,搅乱了市场秩序,甚至危及到诚信以及社会安定。

一方面是淘宝网聚集的大量个体商户生计需求,以及数以亿计的消费者购买需求;另一方面是维护整个商业生态。

淘宝主动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和商业规则,进行淘宝平台的合规化、合法化改造,一方面淘汰一些假冒伪劣产品的经营者,另一方面通过相关优惠政策推动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并推动有实力的经营户做大做强,专门开辟了“天猫商城”这一大商家经营平台,从根本上解决了“企业经营发展”与“国家政策监管”之间的关系,推动了淘宝这一第三方电商平台的发展。

对于任何商业企业来说,国家法律法规等政策从来都不是阻碍企业持续创新的绊脚石。相反,规范而清晰的法律法规可以起到“良币驱逐劣币”的作用,保证大企业合法、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并在市场竞争的大潮中实现做大做强的企业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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