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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22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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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材集团董事长宋志平
详解“双试点”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赵玲玲丁国明

中国建材集团董事长宋志平详解“双试点”

中国建材集团董事长宋志平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宣布六家央企率先进行“四项改革”试点,中国建材集团被列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和央企董事会行使三项职权的双试点企业。

对此,中国建材集团董事长宋志平向《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这既是国家对中国建材集团多年来改革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国家交给中国建材集团新的改革任务。我们将按照中央和国资委的统一部署,全力推进试点工作,做国企改革的尖刀班和铺路石。希望通过试点,激发企业更大的活力,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近年来,中国建材集团一直在坚持市场化改革,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也因此在国企改革改制、重组整合、资本运营、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等方面积累了诸多宝贵经验。对于未来的试点工作,中国建材集团已经有了较为清晰的思路。

市场倒逼出

混合发展之路

据记者了解,截至2013年底,中国建材集团所属企业中,混合所有制企业占85.4%。在香港上市的集团二级企业中国建材股份公司,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最为充分和典型的企业,目前国有股占比46.67%,公众投资者持股占比53.33%。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国建材集团用220亿元国有权益控制了660亿元净资产,进而带动了超过3600亿元总资产。

从2011年开始,中国建材集团连续四年入围财富世界500强,2014年排名更是迈进了52位至第267位,稳居全球建材行业第二名。

“改革从来都是倒逼的。”宋志平说,“虽然改革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改革就是要解决问题,就是要有一往无前的精神。”

中国建材集团原本是一家底子薄、资本金少、经营极度困难的“草根央企”。发展初期,面对建材行业产能过剩、行业集中度低、加上身处充分竞争领域,中国建材集团一度面对严重的生存危机。

2002年,为了解决自身发展遇到的问题,中国建材集团果断地迈入了市场,并进行了一系列脱胎换骨的重大变革,开创了包含股权多元化、规范的公司制与法人治理结构、职业经理人制度、公司内部机制市场化、依照市场规则开展企业运营在内的“央企市营”模式。“央企市营”模式不仅使企业自身在经营业绩、产业布局、管理体制、内部机制、职工观念等方面经历了深刻变化,形成强大的竞争优势;同时破解了行业产能过剩、集中度低、无序竞争等困局,实现了与多种所有制企业的合作融合。

通过行业整合与资本混合,中国建材集团在六七年间重组了上千家民营企业,逐步构建起上市公司、业务平台、生产企业三层混合的结构,形成一批典型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充分发挥了国有资本、民营资本两者的积极性,形成独有的“央企实力+民企活力=企业竞争力”的强大优势。

以混合试点示范

带动国企改革

“中国建材集团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和成绩,此次作为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必定大有可为。”宋志平对试点充满信心。

据悉,中国建材集团下一步将会在建材制造、新型房屋、科技服务、新材料等业务板块选定试点实施单位,深入推进混合所有制。

按照三中全会精神,当前国企改革的目标已经很清晰:首先是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其次是建设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两类公司;再就是发展混合所有制。在宋志平看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必须着力解决两个问题。

第一,要厘清国有经济、国有企业与混合所有制的关系。发展国有经济有两大职能:一是发挥公益和保障作用;二是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加国家的经济实力。国有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国有经济成分,都是国有经济的重要实现形式。完成公益和保障任务要靠国有企业,为国家盈利则要通过充分竞争领域内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来实现。

第二,不要再给混合所有制戴帽子。混合所有制里的国有经济要以股权说话,不管占股多少,都只是企业平等的股东,不能在《公司法》以外强加给企业其他东西,这对其他股东是不公平的。如果硬要区分出国企控股混合所有制或民企控股混合所有制,改革就会走回头路、变味甚至失效。

不同所有制企业具体如何“混合”?宋志平对此有独到的见解。他认为,首先,混合双方要有包容思想,不同所有制企业在体制、管理、文化上存在差异性,要充分理解。比如要看到民企的优势,保留他们的“野性”,包括灵活的机制、创新能力、企业家精神、拼搏能力等。其次,要坚持“规范运作、互利共赢、互相尊重、长期合作”的十六字方针,尤其注意互利共赢,坚持与人分利,兼顾好各方利益。宋志平强调,“发展混合所有制还要注意合理设置股权结构,实现所有者到位和激励机制到位。混合所有制企业里有民营企业家的股权,就会增加天然的内部监督机制。”要让混合的全部优势充分发挥出来。

不断完善董事会建设

规范公司治理结构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规范治理,是国资委近几年开展建设规范董事会工作的一贯要求。

2006年,中国建材集团建立起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形成“国资委—董事会—经理层”的清晰的委托—代理模式,初步构建起政企分开、权责明确、产权清晰、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回顾上一次央企董事会试点工作,宋志平认为,“让外部董事进入公司决策机构,这是很了不起的改革,内部人控制或者过去的‘一把手’制度得到根本改变。”

对于本次央企董事会行使三项职权试点,宋志平认为是朝着建设规范化的公司治理这个方向又迈出了一大步。“这会给董事会更大的独立性和决策空间,我非常支持。”宋志平说。

宋志平表示,进入央企董事会行使三项职权试点将使中国建材集团的公司治理迈上新台阶,给投资人带来新的良好预期。按照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部署和要求,中国建材集团将稳步推进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试点工作。通过上述“三项职权”的试点,中国建材集团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探索形成可供复制推广的制度安排和工作机制。

据了解,在试点中,中国建材集团将依照《公司法》和国资委有关文件要求,以公司章程为核心,进一步厘清出资人、董事会和经营层的权限范围,依法规范行权的方式及流程。进一步建立市场导向的高级经管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机制,实现董事会对高管人员的契约化管理。

在业绩考核方面,中国建材集团董事会将按照“以管资本为主”,从资本回报、价值创造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明确考核标准,开展测试评价。不断完善业绩考核办法,构建符合行业和企业特点的业绩考核体系,完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在薪酬方面,董事会将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和企业在国际国内市场地位,明确薪酬策略和高管人员的市场价值,薪酬水平和岗位、个人业绩相匹配。在赋予董事会职权的同时,进一步明确董事会自身责任,配合国资委做好对董事会、董事的考核评价和追责机制。

目前,中国建材集团正在按照国资委要求制订试点方案,待上报国资委审核批准后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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