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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22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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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所三项举措规范“微店”经营

来源:中国企业报  

清河所三项举措规范“微店”经营

近来,海淀工商清河工商所针对反映“微店”所售商品质量较差、货物与描述不符、付款后未发货等问题的消费投诉,对“微店”平台运营商———口袋时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依法管理:一是在“微店”平台建立付款托管模式,规范付款发货票;二是要求“微店”经营者在“微店”界面明显位置公示真实身份证明、联系电话等必备通讯;三是责成经营者加强消费者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高效、快速、满意解决消费纠纷,减少投诉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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