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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22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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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超级电视的
“商业化大饼”落空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沈闻涧

乐视超级电视的“商业化大饼”落空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只不过,对于从去年开始凭借超级电视给市场投资者描绘出一张“创新盈利模式大饼”的乐视网来说,刚出发就要面临不得不“改弦易辙”的命运。

日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再度发文,要求立即关停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中违规视频软件下载通道,并关闭互联网盒子和视频客户端。同时约谈国内七大互联网电视牌照商严格执行181号文相关规定,由此掀起了近年来国家对互联网电视一次最严厉的监管风暴。

近年来,凭借超级智能电视为市场投资者描绘了“内容+广告+硬件+分成”全新商业大饼的乐视网,或许将成为这一轮监管风暴的最大冲击者。纵观乐视超级电视的商业模式,其本质就是将乐视网获得了大量视频内容从原来的PC端、手机端、PAD端向家庭中的电视端进行直接的跨界复制,最终卖的不是乐视超级电视,而是以乐视超级电视为平台实现乐视大量视频内容面向家庭用户的销售。

最近一年多,乐视网在超级电视的销售过程中就采取“超级电视硬件+乐视网内容服务包”的捆绑式定价机制,就是通过价格低廉的超级电视硬件,强行捆绑两年的乐视网内容服务费,探路商业化变革。或许是看到了中国消费者对于视频内容付费缺乏习惯,乐视在销售超级电视过程中,也将最初捆绑一年490元内容服务费延长至两年980元。

对于乐视网来说,在这一轮借助超级电视创新商业模式的扩张中,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现实:电视不同于手机和PAD,要将互联网视频内容从手机端复制到电视端,面临着来自广电总局于2011年10月下发的《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监管(即上文所说的181号文)。

过去一年多时间,乐视超级电视正是利用了国家对于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的监管真空,通过与CNTV的牌照方合作,直接在CNTV的平台中嵌入“乐视网TV版”专区,并将乐视超级电视和智能盒子一打开就通过用户注册进入了乐视专区,获得乐视专有的内容资源,最终让乐视用户认为,乐视已打通了视频网站内容向电视端进行无缝连接的通道,完成了“商业价值链”闭环。

此次,广电总局打击整顿的重点恰恰正是商业网站与牌照商合作开设的“视频专区”,明确要求商业网站不应成为互联网电视的内容服务方。这也就意味着,乐视原来想通过“大量超低价格超级电视”抢占家庭视频内容入口,从而实现服务内容收费的商业化蓝海面临着“破碎”的尴尬。未来,这甚至有可能引发乐视超级电视和盒子用户的退费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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