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疗投资:政策虽利好,回报太漫长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张博
民营医疗投资:政策虽利好,回报太漫长
截至2014年7月,民营医院数量已占到全国医院总数的46%,过去五年中,中国民营医院数量增加近6000家。数据显示,尽管数量增长迅速,但民营医院规模普遍偏小,床位数和诊疗人数仅占全国医院床位数和诊疗人数总量的10%左右。业内人士表示,目前社会办医的规模、数量和速度与国家“十二五”医改规划提出的“到2015年床位数、服务量均占总量的20%”的目标,仍有较大差距。
审批仍是拦路虎
“十几年来,我们仍无法完全适应来自各个方面的事务性工作阻碍和政策法规限制。”一家合资医院的负责人张院长告诉记者。
张院长向记者表示,当初,光是成立医院前的审批就耗费超过一年的时间。医院运行起来后,医院购置设备等事项,还需要报政府部门审批。而主管部门通常会以“无法单独进行审批、不能为一家医院专门邀请专家开验收会”等理由,对医院的申报不予及时审批。通常一个批文要等半年左右的时间才能拿到。
“鼓励社会办医优惠政策就像一张画好的饼,看得到,吃不到。”张院长向记者表示,10多年前,政府就说要鼓励社会办医,但现在政策仍然没有落实下来。张院长说:“其实我们没有太多的要求,只要能和公立医院一样待遇就行。”
专家表示,目前社会办医实际上要面临“三级审批”甚至是“四级审批”,审批环节多、周期长。不仅如此,一些民办医疗机构在接受采访时反映,在机构审批时还存在“循环审批”的情况,某些地方要求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要先期获得用地批准,而申请卫生用地则需要先期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同时,有些地方医保部门要先期介入社会医疗机构的审批过程,进一步拉长审批周期。这些情况不仅妨碍了行政效率提高,同时也增加了申请人的时间成本和前期投入成本。再比如在设备审批方面,尽管政策上已放宽民办医疗机构的大型设备限制,但由于卫生部门在审批时会有相应的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和服务量要求,民办医疗机构往往难以达到。
在医疗技术准入方面,一些地方的民办医疗机构反映,新申报开展一项医疗技术时,卫生部门会要求该技术已经开展一定的例数,以证明其具备医疗技术应用的能力,但对于计划新开展的医疗技术,医疗机构往往是还没有开展应用,更不用说达到相应的例数标准。
另外,尽管国家规定在医疗技术准入方面实行民办、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对待,但由于国内医疗技术实行分类管理,许多医疗技术的应用会有医疗机构等级方面的要求,但在很多地方,民办医疗机构并未评级,事实上在医疗机构准入方面仍会面临障碍。
经营成本吓退投资人
尽管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多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而由于非营利性民办医疗机构资产所有权方面的问题,大多数民办医疗机构注册为营利性医疗机构,实际上享受不到这些税收优惠。
业内人士向记者解释说,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非营利性民办医疗机构一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投资方即丧失了对该机构的财产权、支配权;在提供社会公共产品服务时所产生的盈余资产,没有资产的所有权,更不可以用于成员的分配;终止时,投资方不能分享剩余资产,经清算后剩余资产必须继续用于公益事业。因此,各地民办医疗机构以营利性机构居多。
近年来,国家提出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免征营业税,但仍需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且3年优惠期届满后还需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其他税种、税率等同于企业。业内人士表示,公立医院每年可享受政府拨款,但同等规模的民营医院则要上缴20%的税收,税负仍然偏重,影响到机构的发展壮大。另外,国家规定科研和教学用品的进口医疗器械可免征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由于绝大多数民办医疗机构不是学校附属医院,因此也享受不到这一税收优惠政策。
在投融资方面,没有低息贷款政策,银行方面给民营医院贷款的条件较为苛刻,股东的压力非常大,而大型综合医院从建设到经营上的盈亏平衡往往要8—10年时间,回报周期长。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大部分民营医院都不赚钱,不少参与者都是主要以办医的名义来拿地,是养地的概念,而且那个地还不能做贷款。”德太投资(TPG)合伙人黄晶生认为,一旦要将民营医院从不盈利变成盈利就要交很多税,所以目前对社会资本来说,真正在医疗行业能够涉及的领域其实并不是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