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
启动信用负面清单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杨凯朱莉
山东省财政启动信用负面清单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领域实行信用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据介绍,这是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对财政专项资金实行信用负面清单制度,有关专家称这是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创新。该制度涵盖所有省级专项资金。
所谓信用负面清单制度就是对专项资金管理领域中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失信、失范行为,在有关部门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的基础上,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纳入信用负面清单,并根据情节轻重,对其以后年度申报所有的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予以限制,以此引导专项资金申请人的行为趋于理性,保证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得到有效发挥。
其中,对企业或个人存在相关失信、失范行为的,两年内取消其省级所有专项资金申报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三至五年内取消其省级所有专项资金申报资格。
对为项目单位会计报表等资料出具虚假鉴证报告的相关社会鉴证中介机构,两年内取消其省级所有专项资金申报资料的鉴证资格。
有关人士认为,对财政专项资金实行信用负面清单制度,不仅能促进审计及财政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而且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谓“一石三鸟”。实行这一制度后,项目申报单位弄虚作假的成本将明显加大,违纪违规的冲动将得到有效抑制,可有效引导其行为趋于理性,也将有效扭转“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现象,且会达到长治久效的整改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