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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            大势
 

2014年7月15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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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间投资启动加速并非一日之功,营商环境和盈利前景根本改善才可能激发民间投资的热情。

改善营商环境激发民企投资热情

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王莹

改善营商环境激发民企投资热情

随着地方版“微刺激”方案的陆续出台,各地方政府都将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提到了重要位置。然而,《中国企业报》记者发现,面对多领域开放项目,民企参与热情不一:有的积极布局,期待分一杯羹,有的则表现犹豫,心存顾虑,也有的民企持观望态度。造成目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如何才能让民资深入参与到地方“稳增长”的投资项目中?《中国企业报》记者专访了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

《中国企业报》:民企对地方投资项目参与热情为何表现不一?

潘向东:对于不同项目,不同背景的民企参与热情肯定不一样,难以一概而论。对于资产优良、定价偏低的项目,民企的热情会相对较高,但政府资金和国资也会青睐;但若相反,不论是民企还是国企的热情也都会较低。

只有在民企对某项目的资产评估、定价有相对竞争优势时,他们才会有较高的积极性,并争取更多的话语权来保护自己。另外相对来说,规模较大的民企参与的热情会高于小规模民企,因为他们可能会有更多的资产配置需求。而业务熟悉程度也是民企参与政府项目的考量之一。

《中国企业报》:有的地方政府更倾向与央企合作,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又有哪些因素制约民企参与热情?

潘向东:地方经济下滑压力较大,是当前地方政府首要解决的问题。但如此大规模的计划投资,单靠财政和银行贷款难以完成,企业才应是投资主体。但政府的项目又多为民生、基建工程,投资期长、收益率低,并不适合规模小、风险承受能力低、话语权小的民企,因而参与度一直较低。而央企往往规模大、资金雄厚,他们如果在地方投资项目,几十亿上百亿都是小数目,很容易在短时间内把当地GDP拉上去,这正是地方政府最想看到的。

而对于民企整体来说,目前政策允许的投资空间正逐渐扩大,门槛在逐步降低,混合制经营方式也在探索之中,只要中国和全球经济增长稳定向好,未来的投资空间仍然广阔。但民间投资启动加速并非一日之功,营商环境和盈利前景根本改善才可能激发民间投资的热情。

《中国企业报》:如何从营商环境和盈利前景上改善,从而让民间资本充分参与进来?

潘向东:短期的稳增长项目主要是一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公共项目、养老社保项目等等,大多都是准公共品项目。这些项目按有无收益来确定其经营属性,可以分为非经营性项目和可经营性项目或是混合型项目。对于经营性项目,或是项目的经营性部分,可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投标,把融资、建设、管理及运营一体化地交给投资方自行决策,风险和权益分别由投资方承担和享有。

在这个过程中,要让民间资本充分地参与进来,还需要改善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首先要减少信息不对称,让民间资本可以真实充分地对项目进行评估。目前稳增长的项目仍属于政府主导,政府和国资对项目掌握有充分信息,具备信息优势,但民间资本处于信息劣势的交易一方,进入自己不熟悉的市场时,常常会因此蒙受损失。因此在现阶段社会信用体制还不完善的时候,政府有责任做到信息透明公开,让民间资本真实充分地对项目进行评估。

第二,要做好项目规划,明晰产权、规范交易,保证民营投资者的利益。这是实现投资多元化,形成良好的企业财产组织形式和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和关键。而对于投资期较长、规模较大、缺乏合适的民间投资者的项目,也可考虑分时间段或者拆分成几个子项目进行招标。

第三,适当降低民间投资者的成本和风险,鼓励民间投资。可以考虑对于民间资本投资政府项目提供相应数额的贴息贷款,以较小的代价调动较大的存量资金,提高民间投资的收益率。而对于一些风险高的行业,财政可出资组建担保基金,为民间资本介入提供有限担保或全部担保,以分担风险。

总而言之,民资进入开放领域,放宽市场准入只是第一步,关键还是要建立保障私有财产和民营企业的法制环境;同时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参与;建立起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体系、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创造出统一开放、有序竞争、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在现今环境下,经济以稳增长为重,同时也要有计划有步骤,试点打破垄断和减少政府对经济的干预,逐步探索有利于中长期民营企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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