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26版:中国国资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26版            中国国资报道
 

2014年7月8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真实系统权威之国企改革重典——政企专家畅谈《国有企业改革实录(1998—2008)》出版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鲁扬

真实系统权威之国企改革重典——政企专家畅谈《国有企业改革实录(1998—2008)》出版

6月29日,由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主办的“国有企业改革回顾暨《国有企业改革实录(1998—2008)》(以下简称实录)出版座谈会”在京举行。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陈清泰、山东省政协副主席陈光、实录的主编邵宁、副主编熊志军、杨永萍以及来自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中央企业、新闻界的部分国资、国企问题专家和代表畅谈国企发展、改革的心路历程。会议由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会长、中国建材集团董事长宋志平主持。

实录的主编邵宁,现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副主编熊志军是国务院国资委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两位国资问题专家均认为,国企改革又遇到一个历史机遇,实录的出版恰逢其时,对我们了解国企改革历史意义重大,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还原了一个国企改革的真实画面。

陈清泰认为,目前国有企业改革重点是要解决4个问题:

1.国家转入经营国有资本,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2.与时俱进地调整国有经济的功能,对特殊行业要控制,如军工、航天等,要大胆“放手”其他领域;

3.提倡多元持股,促进竞争平等,打破全国资本板块化;

4.通过改善股权结构,改变一股独大的国有控股,国有股份可以采取两类公司共同持有,相互监督、制约。

陈清泰强调,国企改革不到位的责任不是简单在国务院国资委,而是没有解决好两个问题,即财富创造的主体是国企单一制,还是多种所有制问题;资源配置的合理性问题。

“有感触,更有感动!”陈光对实录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他认为,实录是国企改革的一部史记,用编年体方法记录史实,有非常清晰的主线。这部实录对于国企改革的历史、教训总结,现实问题和未来走势,都进行了深入举证,是一部难得的好书。

国务院国资委改组局局长李冰认为,20多年国企改革,赢得了世界范围内对中国企业改革的高度赞扬。通过学习实录,使我们敬畏历史,对未来充满责任感和使命感。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张卓元感叹道,经济改革是中国改革的核心,而国企改革又是经济改革的重点。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困难重重。实录对帮助大家了解中国国有企业的改革是有价值的,是到目前为止最权威、最生动、最具体的一部书。

央企代表,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马正武高度评价了实录。他认为,实录是国企改革的一部年鉴,内容真实。实录以解决问题来展示国企改革历程;以解决问题的实践来谈改革的必要性。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张晓刚结合企业自身遇到的问题,向国资专家们请教企业现在存在的问题和未来需要预防的问题。

中国工艺(集团)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周郑生谈到对于实录的感受时,着重强调了两点:一是实录的系统性、权威性、史料性和收藏性,是一部有数据、有案例的好书;二是文中提到的华诚公司破产案例,他本人是亲历者,感慨颇深。

中国中丝集团公司总经理刘开勇评价实录时认为,实录是对历史的再现,对学者研究有益,案例典型、点评精彩。

宋志平在发言中认为,改革要凝聚共识,研究会就是凝聚共识。国企的问题已经很清晰了,关键是行动。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国有经济要以股权说话,不要再给混合所有制戴帽子。

背景

进入20世纪90年代,国有企业一度陷入低潮,如何保持国民经济稳固我们的执政基础,积极稳妥推进改革成为了必然的选择。改革就是闯新路、开新篇。

在1998—2002年期间,是中国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力度最大、同时也是最艰难、社会风险最大的阶段。国有企业改革通过上百万家国有、集体中小企业改制退出公有制序列,收缩国有经济战线,优化布局结构,通过5000多户国有大中型困难企业的政策性关闭破产,化解大量转轨时期的结构性矛盾,发挥市场经济机制优胜劣汰作用,通过实行减员增效下岗分流、再就业中心和基本保障线政策,托管、安置2000多万下岗职工,在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建立了国有企业职工可以流动的机制,为改革攻坚阶段的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这一阶段的改革攻坚,为下一步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打下了极其重要的基础。

2002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大启动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资委成立标志着国有资产管理有了明确的责任主体,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的结合,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初步形成。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由此进入了出资人主导的以国有大企业改革为重点的阶段。

国资委成立之后,抓紧制订和建立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法规和制度体系,包括企业清产核资制度、企业发展战略和主业管理制度、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经营者薪酬制度、职工收入总水平控制制度、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制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的外部监督制度等。这样一套法规和制度建设既为国有资产出资人和国有企业的行为划清了界限,也初步实现了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企业的经营责任也趋于清晰。

同时,从国有大企业的实际出发,国资委推进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改革和结构调整措施,如企业内部及企业之间的重组、推动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企业改制上市、建立规范的董事会试点、减轻国有企业的社会负担、解决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等等。国资委出资人职能的有效发挥,一方面优化了国有企业外部的制度和政策环境,另一方面促进了国有企业内在问题的解决。这些改革举措都具有解放生产力、促进发展的性质。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