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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版            中国国资报道
 

2014年7月1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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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审计报告以及审计署提出的问题,国务院国资委在报告发布当日就声明,将督促相关企业认真落实整改,并寻求治本之策;而11家央企也迅速发布说明和整改报告,无一例外地承认错误,声明愿意接受监督,积极整改。

国务院国资委:央企整改治标更要治本

来源:中国企业报  

国务院国资委:央企整改治标更要治本

(上接G01版)

此后,华润集团率先在其官网表示,审计署公布的201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客观地反映了其2012年度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截至2014年5月底,集团审计整改已取得初步成效,大部分审计发现问题已整改完毕。下一步,华润集团还将继续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整改,同时通过建立惩防协同长效机制、健全完善权力制衡机制等措施强化公司管理,以期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中核建设集团也在官网表态称,审计署客观地指出了公司在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的不足。目前,公司按照国家审计署要求,对审计公告反映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并将公布问题整改结果。下一步,公司将会完善制度体系、提升管理水平,按照边查边改、从严整改、标本兼治的总体原则,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逐项落实整改任务,严格规范整改。同时,追本溯源,查找问题根本原因,整章建制,形成长效风险防控机制。

此外、中石油、中海运、大唐集团也迅速做出反应,积极进行整改动作;而中冶集团、中国核建、中船集团、中国烟草等企业也已基本整改完毕,航天科工已全部整改完成。

清华大学政维舆情研究室研究员高志民对记者说,央企纷纷表态并针对问题进行整改,从态度上来说,是比较积极并值得肯定的。但是央企只是审计出来什么就改什么,对于没有审计出来的,包括建立具体的防范机制,都没有看到实质性的举措,使人不由得担心起明年的审计是否还会出现相同的问题。

央企屡改屡犯为哪般

审计年年有,问题年年多。

在今年审计署公布的众多央企财务审计结果中,不同的“面孔”带着同样熟悉的“问题”又再次回到公众的视野中。

审计显示,11家央企均不同程度存在财务报表不规范,导致多计成本少报利润的问题。大唐集团等9家央企及其所属企业,2012年少计利润29.48亿元;中国烟草总公司所属湖南中烟等38家企业存在超缴住房公积金和在工资总额之外列支工资性支出等问题,涉及金额2.56亿元,成为发放隐性福利最“财大气粗”的中央企业;而中冶集团、兵装集团、中核集团、航天科技集团及其所属企业由于盲目地进行境外投资,最终亏损33.73亿元。

“滥发福利、占用公有资产、少报利润、投资亏损等是牵涉到国有资产流失的大问题,而现在也俨然成为了央企审计中的常态性问题。”高志民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所查问题的性质。“虽然截至5月底,经整改挽回和避免损失32.96亿元,并对包括32名厅局级干部在内的19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但是这种屡查屡犯、屡‘教’不改的现象实在令人怀疑审计的成效。”

郭凡礼称,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央企涉及行业、企业、资产较多,管理难度相对较大,出现多重问题“符合市场预期”。加之部分高官、高管存在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财务问题时常被舆论媒体和监管部门曝光。

从审计结果看,滥用职权、新上项目重大决策失误是导致不少央企产能过剩、亏损严重的重要原因。审计署企业审计司司长魏强认为,长期以来,除了国企本身的机制缺陷外,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权责不对等。投资出现巨亏,高管可全身而退,由国家来买单,如此低廉的违法代价,怎能警示后来者?

“央企整改大多数情况下只能起到治标不治本的作用,国企央企财务方面出现的多重问题已经被国家层面密切注意到,接下来的整顿措施应避免‘一刀切’的情况,而是查出什么问题就改什么问题。”郭凡礼说。

治本之策在于制度建设

对于如何避免种种被曝光的乱象再次发生,成了专家学者们议论的热点。

高志民向记者建议,要高度重视阳光央企的建设,审计出的问题反映央企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公开化是实施监督的第一步。

央企的监督审计体制应该实施“条条”与“块块”的结合管理,进而减轻成本,提高效率。财经评论家叶檀认为,让审计署进行全面审计,这其中的成本难以估量。此次公布的11家央企2012年财务状况,已经用了一年的时间。如果每年由审计署对113家央企逐一审计,那审计署就不用干别的了。

郭凡礼指出,一方面,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严格有效的惩处手段必须及早出台,全民监督、严刑峻法能够有效避免央企各种问题的出现;另一方面,反贪反腐工作还需深入下去,杜绝灰色利益链条势在必行,市场化改革的步伐还需加快,让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现代管理制度来约束央企的各种举动。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部长徐洪才认为,首先要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理顺出资人和经营管理者以及一般员工之间的利益关系。那么这里面就涉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我们要加强内部的管理,加强内部机制的建设和完善以及去行政化,同时要加强外部的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对主要领导人这种违法违规的行为和不规范的操作。我们要加强外部的监管,从而让现代企业制度在国有企业在这样一个平台上能够真正发挥作用。

“关键不在眼前措施有力,而在长远措施有效。”高志民说,“要解决央企中存在的内部人控制问题,一是公开化,二是规范化,三是法制化,央企要加快阳光央企的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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