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乳企重组应坚持四个导向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莫开伟
中国乳企重组应坚持四个导向
6月13日,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和食药监总局共同起草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经国务院批准通过,这标志着我国乳业发展面临一次重新洗牌,对乳业来说既是一次难得的机遇,也是一次严峻的挑战。
从目前情况看,中国乳企普遍存在规模小、品牌弱、与国外乳企竞争力不强,甚至良莠不齐等问题,这对中国乳业整体竞争力提升和可持续发展不利。乳企过多,监管跟不上,乳业不安全让人不放心。“三聚氰胺事件”,至今让民众心里恐惧,使得国人购买乳制品“崇洋媚外”。因而,推动乳企重组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一方面,可鼓励“优质”乳企发挥行业大型骨干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通过多种方式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同时还可推动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另一方面,让企业实现自我关停或自愿退出,淘汰落后产能,避免恶性竞争,形成乳业良好生态。三是乳业集中度高了,便于实现集中有效监管,确保产品质量,重振消费乳品国货信心,给增速放缓的中国经济添加动力。
国务院重组中国乳企,无疑是正确的,乳企、各级政府和金融部门应积极响应:
作为乳企,要抓住这一难得政策机遇,抓紧研究重组方案,找准自己“结婚”对象,实现乳业整体重生和振兴,消除重组心理障碍。
各级政府应有所作为,重点搞好重组服务,建立乳企重组信息平台,为乳企重组牵线搭桥,当好“红娘”;同时,将国务院关于优惠财税政策即税收减免、财政投入、土地划拨、退出企业奖励安置等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为乳企重组消除行政性障碍。
各金融部门也应有大局意识,用实际行动支持乳企重组,把支持乳企重组当做调整金融服务方式的重要内容,在确保风险可控情况下支持乳企并购,并对重组开展灵活授信,改善乳企重组信贷服务;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股权投资基金以及产业投资基金应积极以多样化融资方式向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保险业对产品质量安全的各类保险业务相应跟进,消除企业和消费者顾虑,为企业安全生产和消费者安全消费营造有利环境。
但从乳企稳妥发展和市场竞争角度看,我们对乳企重组又不能一味盲目追求“高大上”,更不能忽视重组质量和乳企实际需要,防止出现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好事办好,不留重组后遗症。笔者认为,在乳企重组问题上,要坚持四个导向:即坚守“一切有利于企业发展,一切有利于实现企业充分竞争,一切有利于监管当局监管,一切有利于确保金融安全”等四条原则,确保乳企重组顺利。
有利于企业发展,就是在乳企重组上,要充分尊重乳企主观愿意和现实条件,把重组方式和内容交由企业做主。政府可参与全过程和提供参考意见,但不能搞“拉郎配”,防止扼杀企业重组活力,扭曲企业重组行为。政府负责制定好未来乳企生产准入门槛和产品质量标准,让乳企认清形势,权衡是否重组的利弊,做出自身发展的正确抉择。
有利于充分竞争,就是乳企兼并到什么样程度,保持多少数量适合,要让企业和市场来决定,政府不能盲目提出硬性重组数量和兼并计划,只需正确引导;乳企在全国保有量和生产规模,能否促进有效竞争,让市场“说话”。
有利于监管,就是在乳企重组上,不能仅止于重组乳企的监管上,要有超前意识,即对乳企重组后有可能带来垄断经营和操纵价格等不良行为及时进行法律制订、修改和完善,做到立法建制走在企业改制前面,防患于未然。防止出现重组之后生产价格、销售价格、质量标准等等“一家独大”、“横行霸道”,确保广大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
有利于金融安全,就是金融业要保持清醒头脑,在信贷投放上把准尺度;随时掌握乳企发展动态,做到信贷张弛有度、调控灵活,切忌不顾风险,盲目加大信贷投放,形成乳企信贷“巨无霸”;一旦行业下滑,有可能带来巨额不良信贷资产。防止政府为了政绩,干扰银行贷款和强迫银行贷款,尊重银行主观判断。